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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二、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割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滑、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安全保护设施完好、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上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
四、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
五、不准超高、超重装运各种原材料,不准超高堆放物料,防止倾斜倒塌伤人。
六、按章作业,有权拒绝上级或其他部门的违章指令,并可直接向上级报告,报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七、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八、设备检修时严格按要求办理停送电。
九、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
二、试生产安全管理程序
(一)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表格上签字认可后方可上岗;
(二)试生产期间,严格遵守公司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标准,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参加试生产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现场设备的操作程序、工作原理和全面的试车安全知识;
(四)各项安全措施由生产安全处牵头,各生产单位落实执行。
特别提示!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坚持停送电“一支笔”;
3、现场防护设施无安全隐患,不完善之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不得进行试生产;
4、重大安全活动及危险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及管理人员分级现场监控,并有完善的保护措施;
5、生产区域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安全照明;
6、危险场所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三、单机试车中的注意事项
1、送电前,现场各设备开机前检查工作应全部完成。送电后,现场人员保持畅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2、试机前对各润滑点确认正常后才能正式试车;
3、设备启动前点动电机转向与工艺要求一致方可正常启动电机;
4、做好试机期间各种表格的记录工作,详细记录设备运转状况。
四、负荷试机的注意事项
1、严格按操作规程检查设备;
2、严禁触摸、跨越、穿钻设备运转部位;
3、不得人工清扫运转中部件、拆换零件或加润滑油;
4、操作和巡检人员发现设备运行中异常情况时,应做好记录,紧急情况立即停机,操作和巡检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