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空压机必须要由责任心强的专人看管和使用,使用者应掌握本机结构、操作和维护保养知识,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电动机使用应符合本规程电动机章节的规定。
第二条 空压机应停置在空气流通、地面平坦的室内,或阴凉、清洁、有防雨装置的室外。环境温度在0~40℃,距空压机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第三条 开车前,首先必须检查曲轴箱内的油位,注入适量的润滑油,尤其新机首次使用时,务必注油。
第四条 检查空压机的曲轴箱、气缸、缸盖、飞轮、平衡铁及管路等结合部位联结是否紧固,消除松动现象。
第五条 检查传动带的松紧度,其传动带的挠度应在10~15mm范围内。
第六条 长期停车或检修后第一次运转前,用手转动风扇飞轮,旋转应灵活,无阻滞现象和异常响声,并观察曲轴旋转方向是否与标定方向相同。
第七条 进行空负荷运转5~10min,再进行带负荷运转10~20 min。并进行下列检查:
1.气压自动开关、安全阀、压力表工作是否灵敏、可靠。
2.各有关联结处有无漏气、漏油现象。
3.呼吸管是否呼吸正常。
4.是否有异常响声。
第八条 储气罐内有气压时,不要松动任何联结部件。
第九条 严禁随意调节安全阀,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第十条 不得用拔出的电源插头的方法来停机,停机后重新起动空压机前应放尽储气罐内压缩空气。
第十一条 不得用小于规定截面、而长度大于10m的导线作电源线。
第十二条 在电控运转状态,自动停机时如发现泄放阀不能放气,应立即查明原因以免损坏电动机。
第十三条 当压缩机有剧烈振动和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能开机。
第十四条 开机后不要随意触摸缸盖、排气管及单向阀等,以免烧伤。
第十五条 本机使用的润滑油必须是专用的压缩机油,不得另用其他机械油代替。冬、夏季须分别使用13号、19号压缩机油,且润滑油中不得含有杂质和污物。
第十六条 必须将润滑油的油面控制在规定的油位线内,否则将造成油温过高,耗油量太大或有关零件损坏(严重时使整机报废)等现象。
第十七条 新机器在运行10h时应更换新油,并清洗曲轴箱,以后每运行500h更换一次新油,并清洗曲轴箱。
第十八条 冬季开车时,润滑油不得有凝冻现象,否则应加温确保润滑可靠。
第十九条 曲轴箱内润滑油最高油温不得超过70℃。
第二十条 应经常观常压力表、气压自动开关等工作是否灵敏;润滑油的油位和油温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是否有漏气、漏油现象。
第二十一条 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或急弯,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第二十二条 作业中储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第二十三条 每工作两小时,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一次。储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第二十四条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第二十五条 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第二十六条 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储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第二十七条 储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