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
2.在易燃易爆区不得动火,易燃易爆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动火,必须先办动火证。动火前,应与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断,清除置换合格符合规定标准(体积分数);爆炸下限大于4%的易燃易爆气体,含量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4%者,其含量小于0.2%
3.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必须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18%~22%(体积分数)范围内。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必须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对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工作前0.5h,工作中应每两小时重新分析一次,工作中断0.5h以上也应重新分析。
5.焦炉煤气设备和管道拆开之前,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进行吹扫和置换;
拆开后应用水润湿并清除可燃物。
6.检修由鼓风机负压系统保持负压的设时,必须预先把通向鼓风机的管线堵上盲板。
检修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物料自燃点的密闭设备,不得在停止生产后立即打开大盖或入孔盖。
7.进入布袋室检查和清扫时,应断电,检测氧气和一氧化碳含量,并设专人监护。
8.用蒸汽清扫可能积存有硫化物的塔器后,必须冷却到常温方可开启;打开塔底人孔之前,必须关闭塔顶油汽管和放散管。
9.检修液氨冷冻机时,严禁用氧气吹扫堵塞的管道。
10.转动设备的清扫、加油、检修和内部检查,均必须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检修牌,方可进行。
11.设备和管道的截止件及配件,每次检修后都应做严密性试验。
12.不得进行多层检修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层间隔离措施。
1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作业点下部应采取措施,禁止人员通行和逗留。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动火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
14.夜间检修必须有足够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