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安全意识未能真正深入人心。英国一些民间机构会出版一些安全方面的刊物,譬如《英国煤矿指南》,详细描述英国煤矿的现状以及近期动态,全民对安全方面的关注度极高。而在笔者看来,行业内的安全教育善未成熟,让人有一种安全是为生产、为考核服务的感觉,部分员工甚至摆出“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姿态,单纯的认为安全是个别领导的事。
二是安全制度未能真正发挥效用。英国煤矿“零死亡”决非偶然,关键在于它有一整套严密的管理机制,其中包括煤矿经理管理责任制和“巡视员”制度。煤矿经理必须有井下工作经历,且通过安全和相关知识考试,一旦因忽略安全问题而造成人员伤亡,有可能被逮捕入狱。而“巡视员”是政府向矿区派遣的,一旦其认为煤矿有潜在的安全问题,有权勒令煤矿停业整顿,如果出现矿难,则其将面临牢狱之灾。其制度给我们的启示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制度本身考虑周全;二是依法办事,严格落实制度;三是对执行方面的监督力度大。其实,行业内也陆续制定出有关安全方面的大大小小的制度,但是总给人一种难以落实的感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过于笼统化,带来操作不便;二是制度往往被束之高阁,很难落到实处。
三是安全措施未能真正落到实处。英国煤矿工人不仅配备良好的安全设备,还要经过严格的安全考试方能上岗,包括安全设施的使用,安全突击演练的表现以及一些心理方面的测试。而在行业内部,虽然也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演练等活动,但缺乏“一对一”的培训,也没有严格的考试制度,如此一来,很难真正引起员工的重视,平时的安全措施也很难做到细致深入。
四是安全演练侧重于“演”而忽视“练”。当前行业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演练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少“实战”感,制订好演习方案并告知参加演练的人员,让大家按照定好的程序按部就班进行。这种演练,只能使应急在抢险过程中更加程式化,应变能力得不到很好的锻炼,达不到演练的真正目的。为此,笔者认为,要真正达到演练的目的,必要时需要增强演习预案的突发性设置,使员工能在实战中听从指挥、加强配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急中生智、临危不惧、快速反应、处置得当,为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建立起坚实的保障。
总之,在笔者看来行业的安全不管在制度还是在措施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点。笔者认为不妨借鉴英国煤炭行业的安全管理办法,把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