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爆破的全过程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煤矿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使用的管理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引用管理手册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生产科是爆破控制的主控部门, 负责爆破器材、爆破作业的管理。
4.2供应科负责爆破器材的储存的管理。
4.3 各采掘工区负责爆破器材的使用以及爆破作业的实施。
5 工作程序
5.1 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爆破作业具体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5.2爆破器材的不合格品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5.3爆破器材的运输
5.3.1供应科负责爆破器材从副井口到井下炸药库的运输监督管理。
5.3.2爆破器材的运输执行5.1条款相应的管理制度。
5.4 爆破器材的储存
5.4.1爆破器材入库必须要建立正规的帐、卡和台帐,收、发、存各个环节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帐、卡、物相符,并填写《爆破器材入库登记记录》、《龙固煤矿炸药雷管领退记录表》。
5.4.2爆破器材发放必须在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严格坚持“五不发制度”。
5.5 爆破器材的使用
5.5.1各采掘单位使用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工到调度室审批计划,调度室依据各工作面措施,按定额批复爆破器材使用量,填写《龙固煤矿领料单》,爆破工凭《龙固煤矿领料单》到井下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器材。
5.5.2 由爆破材料库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5.5.3爆破器材运至工作地点后,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5.5.4 当班剩余的爆破器材爆破工必须如数交回爆破材料库,并做到审批、实发、实用、清退数量相符,并填写《龙固煤矿炸药雷管领退记录表》,严禁将剩余的爆破器材私自存放、销毁。
5.6爆破作业
5.6.1采掘工区爆破应采用毫秒爆破、全断面一次爆破等新工艺。加强爆破控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采煤工区炮采工作面加强顶板控制,降低煤炭含矸量。
5.6.2采掘工区爆破应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制度,设好警戒,按照正确方法处理拒爆、残爆等情况,做好爆破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工作,确保炮破安全。
5.6.3采掘工区爆破时应加强洒水降尘、保证足够的躲炮距离、躲炮时间、强制职工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5.6.4采 掘工作面出现过断层、地质构造变化和其它特殊情况时,由采掘进工区编制专项技术措施对爆破作业进行调整。
5.6.5爆破作业具体执行相应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5.7 爆破器材的废弃
5.7.1 废弃的爆破器材应暂时存放在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指定地点,由供应科定期到有关部门处理。
5.8不符合控制
5.8.1对于爆破过程出现的不符合具体执行5.1条款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对应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5.8.2对于爆破过程中出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不符合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9突发事故
5.9.1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使用和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具体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