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炮前检查与警戒放炮前要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并设警戒。
1、检查顶板情况,加固支架,敲帮问顶。
2、检查瓦斯、煤尘情况,实行“一炮三检”。
3、工作面风量不足或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装药放炮。
4、放炮前在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每一个进口处设一个人,并挂牌、拉线绳作为警戒。
5、与放炮无关的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人数清点准确后,班组长通知爆破工放炮。
(二)联线与放炮
1、联线。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可参与。母线长度要以《作业规程》规定为准,绝缘要好,接头要用胶布包好。雷管脚线间接头及母线接头要悬空,禁止与杂物接触。
2、母线要随用随挂,禁止用固定母线。
3、放炮必须用放炮器,禁止用动力电放炮。
4、掘进工作面必须用煤矿许可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可毫秒延期雷管全断面一次起爆;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采煤工作面采用分次放炮时必须符合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禁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也可用毫秒延期雷管起爆。
5、无封泥、封泥不足,都禁止放炮。
6、《规程》规定,在岩石中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m;在煤层中不小于0.5m。
7、严禁放糊炮和明炮。糊炮是用炮泥糊着炸药;明炮是炸药裸露着放炮。
8、放炮时,爆破工必须先发出警号或鸣哨。
9、躲炮时背靠巷道帮底部蹲下(或坐下),双手臂保护脸面,以防伤害。即使在警戒线以外也不许站在巷道中间躲炮,以防冲击波冲倒。
10、放完炮不要急着进工作面,要等检查后再进入工作面。
(三)炮后检查
1、放炮后,由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先进入工作面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立即处理。
2、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将其亲自撤回。
3、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吹散,警戒撤回,检查瓦斯不超限,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4、放炮后,放炮地点附近20m内洒水降尘。
5、发现并处理瞎炮(包括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领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若当班处理不完,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方法要正确,在距瞎炮0.3m处另外打一平行瞎炮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炸掉,不可用手拉脚线、镐刨等错误做法处理瞎炮。
(四)防止残爆、爆燃、缓爆发生残爆:指炮眼中炸药未爆炸完,留有残药。爆燃:是炸药爆轰中断而转化为剧烈燃烧。不装盖药、垫药,不用变质、受潮炸药,装药方法正确,药卷间不留孔隙等可防止出现残爆、爆燃现象。
(五)防止炮烟熏人炮烟中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及粉尘等。特别是二氧化氮是剧毒气体,能使人中毒。为防止炮烟熏人事故发生,应坚决不用受潮、硬化、过期变质炸药,药量不超规定,封足炮泥。等炮烟吹散后再进入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