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经试验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
⑵在带电体附近工作时,不得使用金属量具。
⑶施工时,必须佩带所规定的保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并在使用详细进行检查。
⑷严禁带电作业 。如必要时,要制定措施,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并有监护人员,方可工作。
⑸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必须妥善保护,要设遮拦和悬挂“危险标志”不得在未判明绝缘好坏的电线或裸露线附近站立或通过。
⑹电气设备、设施、器具,必须设有符合技术规定的保险装置,如使用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时,必须检查处理。
⑺在导体上作业时,必须先验电、放电,并做三相短路接地线,然后方准工作。未经验电前,必须按有电对待。工作完毕,必须详查,等拆除接地线后,方准送电。
⑻严禁带负荷拉闸,停送电时,应按停送电顺序操作。停电时,先拉油开关。后拉隔离开关。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油开关。
⑼安装完工后;设备要进行详细检查,设备附近和配电箱内,不准放置任何东西。
⑽如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用防火砂或绝缘灭火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⑾安装时,各接头的接线工艺一定要符合安全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的规定。电缆应悬挂整齐。
⑿耐压试验关,要检查被试设备及接地是否良好。试验时,被试物周围要设明显的遮拦,并由专人监护。
⒀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⒁电工工作时,不准一人单独作业。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一人工作,一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