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2.跟班队长工作地点在井下矿长所安排的工作地点。
3.带领全队职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努力完成生产计划和其它各项任务。
4.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教育职工反对“三违”,发现“三违”现象,立即进行处理。
5.发现事故隐患要亲自抓处理,事故隐患不排除,不准生产,自己也不离现场。
6.井下发生事故时,除向调度室汇报外,要组织职工进行抢险救灾,如灾情严重,抢救不了,组织职工安全撤退。
7.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和安全技术,提高职工素质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