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制有关局部扇风机、风筒的安设、使用等通风设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1条规定、
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局扇在运转过程中,瓦斯员必须每班三次检查局扇运转状况,发现局扇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扇供奉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并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处理。
2、局扇统一由所在采、掘区队制定的电工和当地瓦斯检察员共同负责管理,,实行分班挂牌制度,负责管理局扇的电工和检查员接班后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填入管理牌,并挂在局扇上。
3、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检员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每日将当天发生的局扇计划外停风通知单分送有关部门并在瓦斯日报中注明。凡因煤矿内部原因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部门都要作为事故组织追查。
4、煤与半煤岩巷道掘进,一台局扇只准供一个掘进工作面通风掘填矸洞或钻场除外,并实现风、电、瓦斯闭锁,严禁一台局扇多头供风。
5、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因检查、检修等原因要停局风扇时,必须事先制定单项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风,在恢复通风前,都必须首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方可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6、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不按标准安装和维护风筒,岩巷掘进放炮时必须保证局部通风的稳定可靠,严禁随意改变风筒位置。
7、所有煤、半煤岩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三专两闭锁、瓦斯监测仪、专职瓦检员、隔爆设施以及顶煤巷头的双风机、自动倒台等主要项目必须齐全,并管好用好。否则,必须停产整顿。
8、严格风同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 更换或修补。吊挂要平治,风筒百米漏风不得超过10%。
风筒出口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存,并保证盲巷回风风速不低于规程的最低风速。
9、风同口倒工作面的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煤头不积聚瓦斯、及时吹散炮烟的前提下,煤巷掘进最大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米,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5米。对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风筒距工作面距离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