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三种安全隐患的心理因素:
一是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这种心理主要表现为思想麻痹大意,不用安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侥幸心理都是引发事故的主要根源。
二是图方便,图省事,怕麻烦的心理。这种心理主要表现为不按安全规程作业,冒险蛮干,是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
三是重生产、轻安全的心理。这种心理主要表现为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的位置,安全意识淡薄。
在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些领导干部还是一心抢生产、抢进度,对安全工作往往喊得凶,抓得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一线工人为了赶进度多出煤,简化作业程序,把违章作业不当回事儿。这些人为因素是酿成事故的祸根,必须彻底整治和纠正。
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应采取以下几种对策。
首先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格局。要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天字号的工程来抓,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也可以采取典型引路,从而把安全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其次要加大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力度。要深入扎实学习各种安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领导干部首先要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指挥。工人在照章作业的基础上,要敢于举报或拒绝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行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自保互保人身安全,从而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使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第三要标本兼治。从某种意义上说,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安全培训等方式方法都是在治本上下功夫。对一些屡教不改的违章作业人员一定要采取经济、法律的手段,使其受到处罚。对触犯法律的违章作业人员,要依法整治,使法律起到震慑的作用。在治标的同时,要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前、规范在前。通过标本兼治、双管齐下的手段,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