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井涌水的来源:
大气降水、地表水、老空水、含水层水、断层水等为主要来源。
二、透水预兆:
采掘工作面透水前的主要预兆:
1、煤壁发潮、发暗;
2、煤壁和巷道壁“挂汗”,发生雾气;
3、煤层和巷道空气变冷;
4、顶板来压、淋水增大,底板鼓起并有渗水;
5、出现压力水线;
6、有水叫声;
7、井巷有害气体增多;
8、煤壁和巷道壁“挂红”;
9、有酸气体味、臭鸡蛋味、水味发涩。
三、透水的措施:
井下发现透水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现场工作人员在报告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的同时,应就地取材,封堵透水孔,加固工作面的支护,打密集支柱等,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进行加固工作,现场人员应按避灾路线撤退,用最快的速度,走最短的路线,撤至上一水平进风巷或地面,切勿进入独头的下山巷道。万一无法或来不及撤至上水平时,可暂时找一独头上山避难待救,遇难人员要保持冷静,避免消耗体力过度,使生存的希望消失。
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接到透水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召请矿山救护队,同时通知所有受透水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开动井下排水泵,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营救遇险人员。
四、矿井水灾的防治:
1、井口和工业广场内的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的历史最高洪水位,对现有低于最高洪水位的生产矿井和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或挡水墙、沟渠,疏通水路和采取其它有效防水措施。
2、严禁水体下开采,不准开采本矿和邻矿的防水隔离煤(岩)拄,也不得在防水隔离煤(岩)柱中开掘任何巷道。
3、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隔离煤柱。
4、填堵漏水区及修筑排水沟。
5、山区煤矿存在山洪袭击和滑坡危险地段,可能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采取开挖截水沟和防治滑坡的措施。
6、各矿应对井田范围内和周围老窑及邻近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并在矿图上标明其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及积水等情况。
7、井下探水:
①探放水原则: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2)、采掘工作面接近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和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进行探水。
3)、探水时注意事项:
a、探水地点与可疑水源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为75--150米。
b、为使工作面前方经常有一段可靠的安全煤柱保护,探水钻孔应超前于工作面的距离不小于20米。
c、探水钻孔的布置方法和数目以保证掘进巷道前方和上下左右都要有一个安全煤柱保护圈为原则。
d、加强钻孔附近巷道的支护,背好帮和顶,并在工作面前面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以免压力水冲垮煤壁。
e、清理好排水路线,准备好水仓和排水设备。
f、加强工作面通风,髓时检测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
g、制订检查安全避灾路线。
h、探水地点要安设专用电话,能随时与矿长、水泵房联系。
i、探水地点与相邻地区的工作地点有专用信号联系,一旦出水要马上通知受水害威胁地区的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j、探水时,如发现钻眼流水增大或有臭味,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不得拔出钻扦,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派人监视水情;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人员。
k、严禁用放炮方法放水。
五、矿井排水
1、矿井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2、水管和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
3、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出泵房底板7米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4、主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5、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