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隐患
1、扶棚支护巷道连续两棚及以上空顶(帮)、用大笆瞒顶(帮)的。
2、斜巷架棚出现退山的;迎山角度超过设计±1度的;斜巷连续两棚或累计五棚以上棚腿失脚的。
3、高冒段接顶时,未设专人监护顶板。
二、主要隐患
1、用大笆瞒顶。
2、连续5棚棚腿失脚的。
3、锚喷巷道修护时违反措施规定,超循环进尺的。
4、架棚巷道迎头十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完好。
5、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未按规定施工和管理的。
6、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架设永久支护。
7、巷道修护时未按照由外向里、自顶向帮的顺序施工。
8、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
三、一般隐患
1、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或巷道接顶不实。
2、拱型棚卡箍的螺母扭矩不够、卡箍失效或不配套、搭茬距离不符合规定。
3、架棚巷道棚腿未栽在实底或软底未穿鞋失脚的。
4、连续3棚前倾后仰、调斜超过规定的。
5、巷帮未按措施背帮接实的。
6、处理高冒巷道找顶工具与措施要求不符合。
7、更换巷道支护前,未采取加固措施。
8、人员进入未临时支护的严重失修区域。
9、失修巷道修护时未挂警示牌。
10、后路不畅或积矸、积炭超过规定继续施工的。
11、倾斜巷道修护时无隔离措施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
12、非独头巷道两个相向修护点之间的距离小于20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