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煤气区域的设备设施动火全部属于一级动火,严格执行公司动火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按A级动火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结合设备情况,作业点环境,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或方案,并要取得安全部门的批准。
2、煤气设备动火前应作检测,CO≤24PPM, O2含量≥18%合格,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 ,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后,方准动火。
3、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提前办理动火许可证,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动火点附近装设压力表并设专人观察煤气压力,并做好防火措施,40米以内戒严。
4、在停用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对管道内的残余煤气应用蒸汽进行吹扫处理干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5、进人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0.5h ,检修动火工中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h ,也应重新分析,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6、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7、设备动火前必须确认安全无误,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技术设备部、生产管理部派人现场监护,完工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