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井人员参加区队班前会时,必须认真听取生产工作安排与安全注意事项。当自己不具备所安排工作的技能时,应立即向带班工长提出,要求更换工作岗位;
2. 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更换单位统一发放的工作服,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
3. 入井人员领用矿灯时,必须检查矿灯各零件齐全,闭锁螺栓(封钩)紧固可靠,灯泡、开关接触良好、不灭灯;灯碗玻璃不松动、无破损现象,灯线无破损,出线口密封良好,长度不少于1m;灯盒、锁盖,绝缘良好,灯盒无变形、无破损,充电达到额定容量,方可使用;
4. 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领取自救器,检查自救器外观无破损、封条无开封、未过期(使用有效期为3年)方可使用;
5. 入井人员入井前应检查确认工作所需工器具是否齐备、完好;
6. 入井人员不得佩戴无煤安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的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7. 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单岗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领取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并检查确认仪器完好;
8. 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将入井人员名单表交到矿灯房,并主动接受检身,经检身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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