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主要产煤国家之一,其煤矿大多属于地下开采,且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开采技术复杂,生产环节较多,随时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
目前,我国煤矿事故时有发生,伤亡人数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情况,不仅仅是经济的问题,更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的政治面貌,这些情况已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引起强烈的反响,影响极大,这与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际价值更为不相称。尤其是在当代越来越尊重人的生命价值更为重要,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为主、以人为本”,因此安全生产既是煤炭工业改革发展的前提,也是确保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没有一个安全生产的局面,煤炭企业的各项工作都不能顺利进行,显然,安全生产即是广大煤矿职工和家属的强烈愿望,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纵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总是以人的不安全因素行为起始,以人的伤害最大而告终,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由此而生。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旨意就在万事以人为先,即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建设等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因此生产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产生最大的经济利润”。才会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生,生产经营活动又需要人去操作,人去管理,而管理则要以人为主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要想得到利润就必须生产,要生产必须有人组织,有了人就必须要安全,由此可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势在必然。
煤炭生产,作为一个特种行业,就在于它随时都有五大自然灾害的威胁,那么煤炭生产、安全第一,就成为煤炭行为行业的必然属性,要想安全生产,其关键就在于加强企业管理。而在管理活动中,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在一定的管理层次上既管理他人,又被人管理,上下衔接形成一条以人为主体的管理链。离开人就无所谓管理。故此,一切管理必须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边就要求煤矿企业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考虑在前,为确保生产安全,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这些制度的建立,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人,原因有二:其一,这些制度必须是能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其二,这些制度必须由人去操作,要具有可操作性。否则,你的规章制度就是一纸空文,毫无实在意义。无论是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或是生产经营管理,均要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根本,要使企业全体人员能够明确整体目标,各自的职责,工作的意义和相互关系,从而在和谐的气氛中积极、主动和创造性的完成各自的任务。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问题,作为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来讲,我认为关键要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预测预报
提高认识,就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生产行为准则,把人放在万物、万事之首,只有人才是第一位,最重要的因素,凡事都要想去先保证人的安全,想信只能有了人的安全,其它的生产目的才能明确,目标才能实现。前面我们讲到企业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试想,我们不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盲目目冒险蛮干,一旦发生死亡事故,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死亡一人,直接赔偿20万元以上,停产整顿,并处罚款等,请问,这是怎样的一笔利润帐。所以我认威尼斯城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以人为本的思想认识。
预测预报,就是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意识前提下,采用先进的、科学的技术手段,事先对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危害等作出全面的分析预测。比如:对瓦斯积聚的原因,爆炸的条件,冒顶的预兆,顶板压力的显现周期等事前作出分析、预测,然后及时的用各种可能的手段作出预报,使所有从业人员知道。了解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条件、原因,甚至是时间、地点等,从而小心防范,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阻止灾害事故的发生,或者遇到事故时,临危不乱,积极的自救互救,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或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范措施、重在落实
防范措施,是指为确保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灾害事故发生前,所编制的预防事故发生的保护性的措施。如:“一通三防”方面和防尘、防火、防水措施;预防冒顶事故的措施;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一定要在来前预先编制,贯彻到所有从业人员中去,使人人知道,并掌握预防措施。这是安全生产的前奏。
重在落实,主要讲的是有措施是绝对保证不了安全生产的,措施有了,这只是写在纸上的条条,要想真正的安全生产,关键在把措施落到实处,这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比如说:我们措施要求,采掘工作面必须洒水防尘,但现场实践中,有人认为洒水麻烦,不愿洒;你说加强支护,预防冒顶,他不愿运柱,却少支柱,削弱支护强度等,如此的作法,你说要能安全,能不出事故吗?回答是:不出事是偶然的,出事才是必然的,由此认为:要想确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重在对其逐条落实到现场。只有当我们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了现场,我们的安全才有保证,也才能保证。
三、强化培训,提高自保互保能力
强化培训,是指对从业人员采取强制性的培训教育。目前乡镇煤矿中,采掘一线职工基本上全部是农民工,文化程度极低,安全意识较差,职工队伍流动性大,安全教育缺乏,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从业人员自保互保能力差,人的不安全因素较为突出。所以,要想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势在必然,迫在眉睫,现实中,有部份职工安全意识较差,你让他接受教育培训,他认为没有必要,干几天我就走了,学不学没关系,你讲的只是书上写的,只是理论;我是工人,只要有力气,会干活就行了,对于这部份人员,最好的办法就是强化培训,否则就不准入井作业,这也就是我所理解的强化培训。
通过强化培训,职工的技能、素质得以较好的提高,知道为什么要定那么些规章制度,要学那么多的规程、措施;掌握了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预兆、危害等;知道怎样干是违章,怎样干才是正确的,怎样干才能保证安全;了解到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懂得了当发生灾变时,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安全时;这就是员工的自保能力。只有在员工自保能力提高后,才有可能实现员工自身或本岗位的安全。只有员工实现自保后,才能实现员工的互保。
实践告诉我们,一个企业只有在员工或岗位上实现了自保和安全生产后,才有可能实现员工之间的互保,此时才会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实现,企业才有可能实现安全生产。反之,企业实现了安全生产,员工的人命才会安全,身体才会健康,以人为本的目的才能实现。
这就是我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