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土施工
(1)表土施工必须根据当地的地形、气象、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排水工作。
(2)立井表土施工应设置临时锁口,以固定并位封闭并口、安装井盖和吊挂掘进用支架。临时锁口必须确保并口稳定、封闭严密、井下作业安全。
(3)斜井和平硐表土施工。斜并破土先挖槽。平硐和依山开挖的斜井破土时,明槽深度应使门脸上部岩层(或硬土)的厚度不小于2m斜并或平从揭盖部分进入硐身5~10m后,应进行永久支护。
(4)立井建立永久支护前是否指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井帮的变化情况。
2.井筒掘进
(1)井口是否有安保入员和掘进的安全措施。
(2)井筒掘进时,应编制本并筒的钻眼爆破图表以指导施工。采用中深孔爆破时,孔深超过3.5m,必须采用防水雷管,脚线不得有接头。
(3)并筒掘进挂圈背板临时支护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锚喷临时支护时,采用短掘进及永久支护。
(4)井筒施工中,与并筒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线或倾斜的巷道口,要同时砌筑永久支护3~5m。
(5)确定并架圈的圈距,视岩层软硬程度面定。空帮距离不大于2m采用锚喷支护时,其空帮距离不宜大于4m,并有防片帮措施。
(6)井筒过断层距破碎带10m前,必须加强瓦斯和涌水的探测等预防准备工作。
(7)井筒揭开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是否采取震动放炮措施。放炮时,人员是否撤至并外安全地带,井口附近不得有明火及电源放炮后,要检查并口附近瓦斯情况,以便确定是否恢复送电。
(8)井壁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9)在每平方米的面积内,并壁局部的凸凹程度是否符合规定。
(10)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井壁的表面是否出现露筋、裂缝、蜂窝等现象。
(11)施工期间,在永久井壁内留设的卡子、梁、导水管等一切设施其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mm。不需要的口、梁窝,均用不低子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砌好。
(12)井筒在施工时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转水站泵房、变电所、水仓等)凡是移交生产后不继续利用时,在井筒竣工或矿井投入生产前,均要充填严密并加封砌;若岩层稳定坚硬可不填充,仅加封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