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各种矛盾交织,各类问题繁多。在实践过程中,既要把握全局,又要集中力量,争取在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天津危险化学品企业非常集中,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事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长期以来,我市始终把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2006年我市津南区宜坤精细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生 “8?7” 爆炸事故以后,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以“四个百分之百”为工作目标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2007年,全市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7年,全市共发生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 1起,死亡 2人,与2006年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1起和8人,分别下降25%和61.5%,未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得到好转。
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感受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抓好“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天津是我国传统的化工生产产业基地之一,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参差不一,虽然也有诸如世界500强的知名企业在津落户,但大部分化工企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小化工。这些企业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化工设计院设计,而工艺过程又大都有硝化、氯化、氧化、磺化、重氮化、聚合、分解等放热化学反应,许多原料和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的特性。这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扭转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多发的局面,如何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落到实处,局党组经过多次讨论研究,认为仅仅按部就班是不行的,光发号施令也是不行的,必须采取超常措施,面对面地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上措施、上项目。
通过对全市75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工艺进行甄别,筛选出226家具有危险反应工艺的化工企业作为市安监局的监管重点。从2007年8月开始,市安监局整合局内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8个专业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区县协管的办法,明确了各组的责任和任务目标,按区域实行分片到组,责任承包,要求各组深入到每一家分管企业,对照标准要求,严查细究。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8个专业督查组帮助企业排查各类隐患2064项,督促企业投入资金1102.52万元,整改隐患1960项,整改率95%;其中重大隐患56项,整改32项,整改率57.1%,对尚未治理的24项重大隐患,均明确了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下达整改指令书 132 份,责令停产整顿18 家。同时,对17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危险工艺确认,确认162家企业具有放热反应过程,涉及各类危险反应工艺295项,应安装连锁装置238处和报警装置730处。在此基础上,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技术措施改造。截至目前,已安装或正在安装连锁装置的有215处,占90.3%;安装报警装置548处,占78.4%,较好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的提升。
二是必须强化基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乡镇(街道)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前沿,管理更直接,责任更具体,必须紧紧依靠他们、动员他们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才能持续稳定。几年来,各区县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有15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61.7%,并配备了安全监管人员。大部分乡镇(街道)的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抓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尽心尽力、克服困难,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如北辰的天穆镇、西青的中北镇党政领导重视,机构、制度完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天穆镇2007年组织联合检查7次,自行组织安全检查8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个,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52份,整改隐患168处,真正体现了负总责和尽到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了一方平安。但是我们在组织对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中发现,个别区县在推进乡镇(街道)机构建设方面进展不力,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职责尚不清楚,没有尽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致使所在区域安全生产形势不稳定。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我们积极协调所在区县政府,帮助落实机构、落实编制、落实人员。另一方面,我们着力强化乡镇(街道)政府的监管责任,通过培训办班、检查讲评、事故推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领导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事实证明,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较好的乡镇(街道),所在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概率就低,反之,落实责任不好的乡镇(街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概率就高。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化对基层政府的领导,已形成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