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合成炸药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一触即发,但它毕竟是一种亚稳定物质,有燃烧、爆炸的潜在危险性,有的还有较强的毒性。在制备、使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后果往往极其严重。为了保证安全,首先要杜绝侥幸心理,其次应从多方面着手:
一、化工厂、化工作坊在未接受兵器动员时,绝不能悄悄生产。无论试验还是工业制造,安全没有充分把握时均不能开工。
二、平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大量贮存炸药。农村除专业队伍外,只能流通硝铵炸药。最好制止未经专门培训的农民利用合成炸药及爆音剂炸鱼、炸狗和开岩采石。
三、生产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人员应使用防护器材,包括防护目镜、防护手套、口罩等。各工序应该分别在不同的房间进行,房间不能嵌套,房门必须常开或者向外开。凡是操作腐蚀品,必须在临近水的地方进行,或放一盆水在工作台上。操作挥发性药品如硝酸,应在通风厨或风高处进行。
四、严防有毒物质进入体内。许多有毒物质不仅可以从口而入,而且可以通过呼吸、皮肤进入体内。严禁酒后作业,生产过程中不得进食、吸烟。用于炸药制造的餐具不能再用于装食物。
五、严格防火。需要用水浴、油浴、砂浴加热的,绝不能直火加热。使用丙酮、乙醚等,必须远离火源,特别不要在靠近火源的上下风方向操作,以免蒸汽被引燃后回燃。
六、妥善安排生产程序。负责安排的人员必须理解每道工序、每个步骤的作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性能,药品性质、危险性,按规定方法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七、有时省去一两道工序同样能得到成品,但是质量一落千丈,会给使用、贮存埋下安全隐患,因而绝不能擅自偷减工序。
八、注意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废药,不能对无关人员造成不安全因素。
九、生产作坊、厂家不能建在人口集中地附近。与居民点、民房、道路、管线、高压电线等须保持国家规定的外部距离。用非专业设备生产的,应作安全论证并进行小量试验。
十、为产品准备合适的包装,贴醒目标识。
十一、搬运炸药应小心轻放,途中不得搭载无关人员如亲属朋友。
十二、尽量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设库房贮存原料和成品。原料与成品应放在两个库房中。禁止把生产和储存安排在同一地点。
十三、按规定管理库房,防止库内物品自发危险。过期炸药应销毁、立即使用或送专门车间进行处理。
十四、绝对禁止将起爆药和猛炸药储存在同一个库房。
十五、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制止破坏行为,严防炸药及原料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