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气设备和附属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煤气管道发生冻结和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禁止用明火烘烤。
3) 除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备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4)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不应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m内严禁火源。
5)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汽吹扫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开工时,若用蒸汽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入煤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6)停煤气检修时,应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并经取样分析,其含氧量要接近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含氧量;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7)带煤气作业时,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应使用不产生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8)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