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国家的利益和自身的安全,保证化工生产安全,化工操作人员应有意识的养成一些良好的习惯,避免事故和伤害的发生。这些习惯如下。
①加强明火管理,不将火柴、打火机或其他引火物带入生产车间,在生产区内不吸烟。
②不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手持工具时不随便敲敲打打;不在厂房内投掷工具零件。
③不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不在市内排放易燃及有毒的液体和气体;不将清洗易燃和有毒物料设备的清洗液在市内排放。
④在易燃易爆车间内动火检修,要办动火证;进入设备、地沟、下水井时要事先分析可燃物、毒物的浓度和含氧量;养成认真检查动火证再开始工作的习惯。
⑤进入生产岗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注意车间内的气味,当气味异常时要查出物料泄露处,戴好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养成戴好防护用品处理事故的习惯。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帽,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作业。石棉瓦不固定跳板,不作业。⑥饭前洗手,班后洗澡;班前穿好工作服,下班后将工作服留在车间,工作服要常洗;养成这些习惯可以避免毒物经消化系统和皮肤进入人体,减少中毒的可能性。
⑦工作前要保证睡眠,班前、班上不喝酒;上班时不闲谈打盹,不看书看报,不乱窜岗位,不同时做多种可能互相影响的操作,不干私活、离岗私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养成这种习惯可以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减少事故的发生。
⑧不随便动不属于自己管理的设备、工具,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用,不使用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这样可以避免发生设备事故或电击伤。
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设检查。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启用。
⑩遇到任何事故都应该镇静,用己有的知识进行正确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处理事故养成这种习惯可避免惊慌失措、因处理不当使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