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生产违章的表现和行为,很多职工和部分领导不是非常熟悉,所以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特编此稿以供学习借鉴。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系帽带;
1、 用安全帽当座位,女职工未将头发盘入帽内等。
2、 工作期间工作服和袖口未系扣。
3、 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或裙子进入生产场所。
4、 在班中嬉戏、干私活、打瞌睡、离岗、串岗、脱岗、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
6、 在禁烟禁火区域、化工设备检修现场抽烟。
7、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未做到高挂低用
8、 高空作业上、下投掷,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
9、 登高作业时不穿胶底鞋,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
10、 使用裂损竹、板搭设不牢固脚手架或搭设脚手架时绑扎不牢固,把脚手架摆放在不牢固的现场结构或栏杆、管道上。
11、 在无栏杆的构架、管廊、管道等上直立行走。
12、 在运行的设备、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
13、 倚坐高处平台栏杆。
14、 移开煤仓格栅或盖板后,不及时盖好。
15、 从事浓酸、强碱工作,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16、 使用砂轮、磨光机等高速旋转工具时不戴防护眼镜。
17、 使用车床时不戴防护眼镜,戴手套操作车床。
18、 机床工戴手套、戴围巾作业,女工不戴工作帽使用机床。
19、 在进行车、凿、磨等作业时,未戴防护眼镜。
20、 使用钻床时戴手套,袖口不扎紧。
21、 薄件和小工件施钻时直接用手扶。
22、 使用砂轮时未系好袖口。
23、 两人同时使用同一片砂轮。
24、 站在砂轮机片正面作业。
25、 车、铣、刨等机床运行时清除铁屑未使用专用工具。
26、 车、铣、刨等机床运行时作业人员离开岗位。
27、 机床运转时将头、手伸进切削区域。
28、 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
29、 敲榔头、掌钳子、打大锤两人正面站立。
30、 扳手当榔头使用,扳手反打,使用扳手和管钳时不注意开口大小就进行加力。
31、 用手持工件钻孔。
32、 使用无柄锉刀。
33、 使用砂轮机侧面研磨工件
34、 使用没有保护罩的砂轮进行打磨工作。
35、 机床、车床等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
36、 隔着运转的工件取东西或清理铁屑。
37、 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38、 安全工器具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无记录、无管理台帐。
39、 安全工器具无编号。
40、 清除焊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41、 气割作业时不戴防护眼镜和皮手套。
42、 焊工施焊时,不穿焊工服、绝缘鞋。
43、 在热力系统高温、高压设备上操作不戴手套和穿工作服或高温服。
44、 带煤气抽、堵煤气管道盲板工作时未戴隔绝式呼吸器。
45、 煤气点火时先开煤气后点火。
46、 清理炉焦炭时人站在炉门口正前方。
47、 没有经过检测用气割方法切割密闭容器。
48、 直接用压缩空气吹扫易燃易爆介质容器。
49、 操作阀门时工作人员正对着阀门丝杆。
50、 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未戴橡胶手套。
51、 从事接触粉尘工作者,在粉尘浓度超标时,未按规定使用防尘保护用品。
52、 直接跨越传送皮带,在皮带上站立、行走。
53、 用工器具清理正在运行中的传送皮带、滚筒及皮带下面的落料或进行捅料作业。
54、 启动传送皮带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响铃。
55、 未做好止动措施,在转动部件上或转动设备内部工作。
56、 抹布绕在手上对转动设备做清洁工作。
57、 生产单位外包工程或使用临时工无专人监护。
58、 使用未经试验合格的安全用具、电气用具、起重工具。
59、 检修机械设备未切断电源即进行工作。
60、 使用叉车插取物品时未将叉子叉到位或在行走时未将叉子头部适当抬高。
61、 不按程序操作,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连锁装置。
62、 擅自操作非本岗位操作的设备(包括检修人员擅自操作运行设备)。
63、 无票操作,无票作业。
检修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备,未设置临时的围栅和警戒线。
65、 未经运行人员许可,在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拆除设备上的安全保护设施。
66、 工作结束未恢复工作中所拆除的栏杆、盖板、围栅等。
67、 在危险作业中擅自将作业范围扩大。
68、 工作前不认真核对设备位置,误入带电设备区域。
69、 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手续或超越终结时间,不办理终结手续。
70、 几个专业检修人员同时检修同一设备时,为了省事有的专业不办理工作票手续,就对该设备进行检修。
71、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工作票过程中,未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检修人员已擅自开工作业。
72、 作业人员擅自改变工作现场安全措施或移动安全措施。
73、 违反操作票制度,无票操作或先操作、后填票。
74、 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现场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5、 工作负责人不亲自办理工作票开工、终结手续,不到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布置完备与否,由其他人员代办。
76、 进入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77、 在容器内工作,容器外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擅自离开监护现场。
78、 倒闸操作时不执行“三核对”、不唱票、不复诵。
79、 管道未卸压进行拆检。
80、 学员单独进行工作时,工作现场无人监护
81、 未经批准,擅自解除设备的保护、联锁运行,改变保护定值。
82、 使用操作票操作时,监护人不监护,不与操作人一起操作而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
83、 未按工作票的要求实施安全措施。
84、 运行人员未做好安全措施,即许可工作,或先签名后许可。
85、 漏挂、错挂、未挂警告牌、标志牌。
86、 现场工作时,工作票不随身带。
87、 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成员不符合,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88、 检修工作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89、 在厂区道路地面挖抗、堆放器材、杂物,不设遮栏,无围栏或夜间无警示标志。
90、 乱用消防设施或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91、 材料或物品随意堆放而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92、 乱倒油类、水银、有毒药品等,留下隐患,污染环境。
93、 带压力松动表针、接头和阀门。
94、 检修充油设备时,不按规定量度加油,使设备油位过低或过高。
95、 安全日活动流于形式,内容无针对性。
96、 不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或切换设备。
97、 在筒仓内工作没有完善的防中毒、窒息及坠落的安全措施
98、 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栏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缠绕在手上,在裸露的齿轮、链条、钢绳、皮带、滚筒、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他工作。
99、 转动设备检修后靠背轮等处未恢复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就启动
100、 在油、氢气等防火防爆区域检修未按规定使用防爆防静电工具,使用电焊枪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线。
101、 在防火防爆区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即开始动火工作。
102、 进入防火防爆区时违反防火防爆区出入规定。
103、 在易燃、易爆、高温等危险区域休息、逗留。
104、 使用叉车插取物品时未将叉子叉到位或在行走时未将叉子头部适当抬高。
105、 独自一人进入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106、 现场滤油无人看护。
107、 现场滤油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08、 在进入设备或容器内进行工作,事先不进行有毒气体检测、试验或没有进行充分的通风。
109、 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混存。
110、 在易燃易爆区,使用大功率灯具及碘钨灯。
111、 氧气瓶、乙炔瓶在施工现场超过存放量或未放置规定的安全距离(5米、10米)。
112、 戴沾油手套操作气瓶。
113、 用叉车装运气瓶。
114、 钢丝绳捆绑气瓶用行车吊运。
115、 滑、滚、敲击、碰撞、曝晒气瓶。
116、 电焊焊把线裸露、接头裸露。
117、 电焊焊把线接头用非绝缘材料、破布包扎。
118、 电焊机二次线接线不规范,不按要求引出电焊机,随意搭接,把地线接在管道、构件上。
11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未检查并清理遗物。
120、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或未设临时警戒绳。
121、 在未经清理和装有易燃品的容器上焊接作业。
122、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油漆等工作中没有可靠通风措施和防火措施。
123、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电焊机接地线。
124、 使用中的氧、乙炔气瓶间距小于5m,氧、乙炔气瓶与火源间距小于10米。
125、 焊口间隙过大,用焊条或铁丝等填口后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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