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原则、重点和具体措施,应从“疏导引领、分解落实、监督检查、反馈协调”上明确提出五项管理运行工作要求。
1、加强疏导引领
各级安监部门要通过会议交流、下发文件、现场办公、培训教育、媒体报道等多种疏导形式,注意培育发现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好的典型企业,能在全市范围内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统一规范企业安全标准化的持续管理运行工作,使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运行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分解落实
按照安全标准化管理要素和制度化管理要求,将各项管理运行工作细化分解到企业各班组岗位操作者,分别抓好企业领导决策、部门管理、班组执行三个层面的管理运行工作,重点突出班组岗位操作管理运行的规范落实,特别要加强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安全管控要点的分解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2014年试用版)》内容,重点突出“二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全面覆盖一年或三度制度化管理运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运行缺陷,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的持续管理运行。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手段,不断完善提高班组岗位管理运行能力和水平。
4、加强反馈协调
各级安监部门及时了解反馈并协调好企业在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当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果企业遇到重大难以解决的管理运行问题,应该及时反馈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赶赴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充分发挥市区镇三级政府的联动监管作用,使政府的监管职能下沉到基层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中的存在问题,有效提升企业全面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