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按企业职工总数3‰~5‰配备;企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属生产人员,应保持稳定,不要轻易调动。
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检,以免失灵或失效。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2.施工前安全事项
(1)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
(3)施工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
(4)施工现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5)施工便桥搭设前要进行强度结构计算。
3.人员安全培训
所有的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工人的安全,比如路面施工,必须限制工作面,留出足够的地方让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通行。
部门领导、交通和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在道路上施工的人必须对其特殊工作进行培训,培训关于交通控制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