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1.1组织保证
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其中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为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各工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1.2 制度保证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1.3 责任保证
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主要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1 场地布置及现场安全控制
总经理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1)开工前作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机械的装拆工人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和财务资源部门负责确认。大型浮吊、沉桩机、钻机等专用设备操作应按安全作规程严格进行,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占地面积大,又是水上、地面、高空多工种、多工作面协同作业,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对高处作业、水上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技术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实施要点:
1)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防护职员落实到人,具体由现场办、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长负责操作。
3)工作平台、临时码头、栈桥、现浇支架应有搭设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定期对施工平台,扶手立网进行检查,做好防滑及破损修补工作。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爆、防高温、防雷电、防风、防雾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符合安全规程。
2)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陆上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每一个标段要组成一个由15-20 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也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46-88 的规定执行。
2.2 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管理要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基本原则。
(2)建立健全机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机械人员安全职责
1)督促有关机务人员(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做好机械例行保养工作。
2)负责机动车辆、机械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周(日)活动。
3)负责机动车辆年检工作。
4)办理机动车辆养路费运管费等证件或规费交纳手续。
5)调查处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险车辆的出险索赔。
6)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在运转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能启动作业.
2)作业时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关法规,严禁酒后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作业中应认真监视机械运转。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震动、异响、异味及温度和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异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5)机械运转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触转动部分或对其进行维修。
6)驾驶员操作室应保持清洁,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7)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8)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9)起重设备应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进场前,应为机械提供使用道路、水、电、临时机棚和停机场地,并排除对机械作业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2)机械进入现场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该机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配合施工,但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4)文明生产,保持机械、车辆及停车场所的整齐清洁。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机械设备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4)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6)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的要求执行。
7)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做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9)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专人持证上岗。
10)租用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定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11)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工作。
(7)安全环保的检查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其重点为
1)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水准或条件是否合格。
2)各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合格.如制动装置、报警装置、限位装置等的技术状况。
3)机械的发动机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噪音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4)某些机械的电气安全状况,如搭铁装置,防护水平,各种自动装置的整定值等是否符合规范。
5)某些机械运行中的排污、排废、粉尘及有害物质等危害人身健康和影响环保的危险源。如拌和楼排污、粉尘排放,修理车辆的废油处理等。
(8)事故处理
1)机械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要迅速抢救伤员,在不防碍抢救人员的条件下,注意保留现场,并迅速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2)故无论大小,肇事者和肇事单位均应如实上报,并填写机械事故报告单。一般事故报告单由肇事单位存查,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单应在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机械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
4)舶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事故统计是反映安全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依据,机械部统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事故统计报表,对隐瞒不报,少报,使事故统计不实者,从重处罚。
2.3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水上工作人员要穿救生衣,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2)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3)从事架子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进行模板施工,高度超过2 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在距边缘 1.2-1.5 米处应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 米,并要求稳固可靠。
(4)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0)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要求。
(5)人员上下通行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准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进入口等防护措施的管理。
(6)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7)脚手架拆除时,经工程技术部门和专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