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处长江中上游三峡库区,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道路弯多、坡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较为薄弱。1998-2002年,重庆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30起,年均发生6起,其中仅1998年就发生10起,一度成为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重庆市痛定思痛,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道路“生命工程”,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年均增长超过30%的情况下,客运车辆事故率持续下降,连续58个月未发生客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农村道路连续8 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从最基层、最基础入手,抓住了“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这些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素,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防护体系、科技体系”四大管理体系,坚定不移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集中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坚持党政主导、部门配合,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一)抓机制建设。自2002年起,重庆市政府在全市相继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29个部门为成员的市、区县二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重庆市委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形成了“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抓制度建设。2010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县政府和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市安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乡镇、村居责任,加大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三)抓协调配合。重庆市每年均在全市开展一系列大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大力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联合各区县及乡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市已有507个乡镇达到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所占比例达57%,实现了乡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
(四)抓考核体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权责一致是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的纲领。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近年来,重庆市先后出台了《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对党政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2010年以来,共有45名未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的党政干部被问责。通过这些措施,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
二、坚持强化“双基”、统筹城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一)始终把源头监管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首要环节。按照《重庆市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办法》,重庆市对道路客运企业定期进行评估打分,依结果确定A、B、C、D四级,并随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等级。近年来,共组织对2833家道路运输企业整改升级,落实整改资金580余万元,整改隐患和问题3520项。通过整改,全市B级以上企业达到85%。市安委会建立了客运企业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客运企业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抄告制度,督促客运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实行“三追两检一挂牌”,即对事故发生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依实际情况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行政问责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企业从业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检查、对企业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每季度对隐患严重的企业以“交通安全重点隐患单位”为名进行挂牌,对挂牌企业一律在媒体进行曝光,并实施“三停三销”制度,即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不得新增客运路线;1年内发生2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或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1年内发生2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或发生1次死亡30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的,依法取消线路经营权。对发生1次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运输事故的营运驾驶人,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对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运输事故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因超速50%被吊销驾照的,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2011年以来,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191家客货运企业挂牌整改,并通过媒体曝光,组织专业运输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培训4.3万人次,取消客运驾驶资格115人,重新检测客运车辆2.4万台次。
(二)始终把路面监管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主要战场。重庆市依托在全市国、省、县道上设立的22个省际检查站、122个固定检查站、228个流动检查站,构建了严密的路检路查管控体系,严把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关口,做到管辖道路全覆盖,严重违法不过岗。建立了“六定”(定点设岗、定时路检、定量作为、定责落实、定人实施、定标考核)勤务机制,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围绕“四个重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七大专项整治”(客货运车、7座及以上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摩托车、旅游客车、拖拉机),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2012年,因“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3.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1.2%;因酒驾违法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8.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6%。
(三)始终把农村道路安全监管作为事故预防的重中之重。一是落实管理责任,着力解决“谁来管”的问题。重庆市共有公路11.85万公里,其中县乡道路占82.7%,加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滞后,监管力量薄弱,是影响重庆道路交通安全的“瓶颈”之一。重庆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紧密结合,下发贯彻实施意见,通过市安委会、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市交通安全办公室进一步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级”(区县级、乡镇、村居)防控体系,健全了乡镇公安、安全监管、综治、信访、司法、人武“六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模式,全市84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落实了人员、装备、经费,专兼职监管人员达7088名,平均每万人比为2.16。2009年开始,市级、区县、乡镇投入费用分别以5000万元、200万元、10~20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0%。二是破解安全难题,重点抓好“管什么”的问题。重庆市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围绕摩托车、微型面包车、农村道路“两车一路”管理重点,用足法律法规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进一步加大“严防、严治、严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09年全市集中开展了“有牌证、限二人、戴头盔、靠右行”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明显改观。针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重点加大对7座以上面包车的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微型面包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对一般道路隐患即查即治,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周期较长、整治难度较大的隐患,通过现场值守、临时管控、设立警示标志等措施加强防范。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有效解决“怎么管”的问题。2009年起,重庆市设立了“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为全市农村客运1.2万台车辆集中购买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解决了农村客运事故发生后“赔付难”问题。设立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并按照年均2亿元的标准逐年递增。各区县全面完成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增加投入,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增开客运班线。目前,全市已开行农村客运线路2839条,投入营运农村客运车辆1.18万台,全市乡镇、行政村通达率分别达100%和82%。在全市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建设,把住出乡、出村、出镇关,全面发挥“看、查、劝、宣、纠、报、封”的作用。目前,全市有32个区县落实资金、人员、设备,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点)”3741个。
三、坚持加大投入,实施“生命工程”,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体系
(一)针对道路特点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重庆市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其中80%以上是山区,重特大交通事故90%发生在基础防护设施缺乏或不完善的公路弯坡、临水、临崖路段。重庆市痛定思痛,下决心开展危险路段整治工作。从2003年开始,重庆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县道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程实施细则》、《重庆市公路安全保障“十一五”规划》等多项规章文件,超前性、高标准地在6米以上落差道路和危险路段安装防撞护栏,探索出一条在复杂地质条件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被广大群众誉为“生命工程”。
(二)推进力度大,建设标准高。为确保“生命工程”进度,重庆市加大投入力度,各区县也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筹措资金。巫山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坚持“超前投入、主动预防”,创新防护栏安装投融资模式,县政府与市级部门积极沟通,与重庆市安全监管局、重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由重安公司投融资,县政府分十年还本付息,在危险路段安装防护栏400公里,为全市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提供了范本。截至2012年底,重庆市累计投入22亿元,已经完成 “生命工程”1.4万公里,其中投入资金6.8亿元整治危桥706座,投入资金3.2亿元建设渡改公路桥98座,完成了1030公里国省道大中修任务,提高了公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目前,国省道防护栏安装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大力推进县乡、农村道路“生命工程”。为确保这项工程顺利实施,建立了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三堂会审”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采取路段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市级部门抽采、市政府督查、专家协查“六查”并举,及时对全市所有公路、桥梁、隧道全面体检,及时整治。另外,在事故易发和多发路段,重庆市加大投入,提高“生命工程”建设标准,对防撞护栏进行加高、加厚、加密。如在武隆县等地山区道路,危险性较高的路段防撞护栏均加厚加密,一些路段甚至安装了双层波形防撞护栏,防撞性能高于国家标准要求。
(三)“生命工程”效果显著。高标准的“生命工程”明显提高了道路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了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实施“生命工程”之前的五年,重庆市年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6起。“生命工程”实施以来,2003-2007年,全市年平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降至2起,2008年以来仅发生1起,近5年来未发生翻坠车重大事故,“生命工程”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生命工程”防撞护栏至少有效拦住2000多起坠车事故,避免了7000多人伤亡。有的群众还在护栏上缠上红丝带,感谢“生命护栏”挽救了自己的生命。
四、坚持防治并举、预防为主,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体系
自2004年以来,重庆市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设“重庆市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系统”,对全市3.2万余台客车、500余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加装了GPS动态监控设备,实现了农村区间客运GPS全覆盖,“两客一危”全监控。41个区县运管机构建设了监督平台,完成“运管局、区县处(所)、企业”三级动态监管体系。目前,重庆市对已安装GPS的营运车辆实施GPS上线率、交通违法查处率、安全宣传提示率、GPS违法处理率、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率“五个100%”达标管理。通过动态监控系统的应用,车辆超速率控制在5%以下,下一步将重点研发以动态监控防范疲劳驾驶的系统。在推广道路交通安全智能化监控方面,重庆市投入1.61亿元,规范交通设施标准化建设,主城区路口标线施划率达到96%,信号灯规范设置率达98%,达到“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投入移动执法终端2200多个,建成机动车审验远程监控系统、机动车及驾驶人互联网查询系统和路面移动执法系统。启动了地方公路视频监控平台项目,建立了地方公路电子地图出行服务系统。在全市58个二级以上汽车站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完善高速公路安全设备,安装高速公路固定测速仪150套,投入多功能远程视频执法车48台,实现了全市近2000公里高速公路安全监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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