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工人要定期进行体检;
2.对可能存在毒物危害的现场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3.患有皮肤病、眼结膜病、外伤及有过敏反应者,不得从事有毒物危害的作业;
4.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不得在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漱口;
6.注意劳逸结合,应避免疲劳作业、带病作业以及其他因作业者的身体条件不行、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受伤害的作业;
7.搞好工地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局部机械通风;
9.凡有职业性接触毒物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措施限制毒物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0.有害作业场所,每天应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11.当作业场所有害毒物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