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有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
1.噪声及噪声聋
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音或工业噪声。分为三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能产生噪声韵主要工种有使用各种风动工具的工人、纺织工、发动机试验人员、拖拉机手、飞机驾驶员和炮兵等。
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首先是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我国已将噪声聋列为职业病。噪声还可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全身其他器官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
2.振动及振动病
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压缩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主要有锤打工具,如凿岩机、空气锤等;手持转动工具,如电钻、风钻等;固定轮转工具如砂轮机等。
振动病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的局体振动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病)。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
3.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1)非电离辐射
(1)射频辐射。如高频感应加热、金属的热处理、金属熔炼、热轧等,高频设备的辐射源;微波作业,由于电气密闭结构不严微波能量外泄和辐射向空间辐射的微波能量。对健康的影响可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心血管系统的变化。
(2)红外线。炼钢工、铸造工、轧钢工、锻钢工、焊接工等可受到红外线辐射。红外线引起的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3)紫外线。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电焊等。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4)激光。用于焊接、打孔、切割、热处理等。激光对健康的影响主要是对眼部影响和对皮肤造成损伤。
2)电离辐射
α、β等带电粒子,γ光子、中子等非带电粒子的辐射。放射性核素和射线装置广泛应用,接触电离辐射的人员也日益增多。如辐射育种,射线照射杀菌、保鲜,管道焊缝、铸件砂眼的探伤等。
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病包括:全身性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病;局部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性皮炎、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所致远期损伤,如放射所致白血病。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的,有急性、亚急性、慢性外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和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和其他放射性损伤共11种。
4.异常气象条件及有关的职业病
1)高温作业
生产场所的热源来自如各种熔炉、锅炉、化学反应釜,以及机械摩擦和转动的产热以及人体散热。空气湿度的影响主要来自各种敞开液面的水分蒸发或蒸汽放散,如造纸、印染、缫丝、电镀、潮湿的矿井、隧道以及潜涵等相对湿度大于80%的高气湿的作业环境。风速、气压和辐射热都会对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产生影响。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工作地点气温30℃以上或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夏季室外气温2℃以上,并有较强的辐射热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钢、炼铁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建材工业的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窑炉车间,火力电厂的锅炉间等。
(2)高温高湿作业:如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车间气温可达35℃以上,相对湿度达90%以上。煤矿深井井下气温可达30℃,相对湿度95%以上。
2)其他异常气象条件作业,如冬天在寒冷地区或极地从事野外作业、冷库或地窖工作的低温作业;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属高气压作业;高空、高原低气压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采矿等作业,属低气压作业。
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列入国家职业病目录的有以下三种:中暑;减压病: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在潜水作业后;高原病:是发生与高原低氧环境下的一种特发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