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超过30mg/m3时或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8%时,佩戴供氧式或其它隔离防毒面具;当空气中硫化氢含量小于30mg/m3时,选用过滤或防毒面具。
(2)甲,乙类油罐在进油,出油,调合时,禁止进行采样,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温除外),更换或拆检安全附件等罐顶作业。罐内液面静止30min后,方可进行上述作业。
(3)在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从事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等作业时,应选用适用的防毒面具,并有2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向,人作业,人监护。
(4)佩戴特殊防护用品在硫化氢污染区作业,在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脱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5)从事硫化氢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并按“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合理安排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