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橡胶制品以橡胶为基本原料, 加入炭黑、 促进剂、 防老剂等配合剂和骨架材料, 经过物理和化学加工而制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 橡胶制品加工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据统计,中国橡胶厂的数量已从 1 9 4 9年的6 2 9家增加到如今的6 0 0 0多家, 全行业从业人员6 o 多万人。从业人员不断增多, 但随之而来的职业危害也不容忽视。橡胶加工是污染较重的行业, 炭黑等粉体材料带来的粉尘污染、混炼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伤害,硫化场地出现的烟雾弥漫、成型现场有机溶剂挥发造成的人体中毒等,都是发达国家橡胶厂难以立足而向外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劳动资源丰富,工资低廉( 相当于国外的1 / 1 0~ 1 / 2 0 ) , 加上我国对外投资政策的倾斜,使世界各大橡胶企业纷纷前来投资设厂。目前, 在我国的橡胶制品加工厂星罗棋布,且多为小规模、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企业。生产以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低,作业强度大,劳动条件较为恶劣, 加上橡胶加工生产工序多, 机械设备繁杂, 从业人员大多素质较低,而且上岗前均未经过培训, 缺乏职业卫生知识等,从而使橡胶加工业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职业危害问题也日益突出。
1 橡胶制品加工业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1.1粉尘危害
粉尘是橡胶制品加工业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之一 ,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 各种化学原料 的运输、 粉碎、 干燥 、筛选、配料、塑混炼等岗位中都有大量的粉尘飞扬。众所周知, 橡胶制品加工业所需的粉体助剂 ,其粒子越细,对分散越有利,也易飞扬弥漫, 往往成为防尘工作中难 以解决的问题。国外对 A 级无机填充材料 T L V规定为1 0 m S / m ,但当大气中的粉尘实际浓度达到这一水平时,人已难以承受[ 1 ]
橡胶加工工艺分析,其主要产尘作业岗位有破碎、配料、开炼 、密炼等4类。从粉尘组分来看,橡胶制品加工业的粉尘成分较复杂,其中,破碎岗位粉尘有古马隆、石蜡、再生胶、硫磺等;配料岗位粉尘有炭黑、碳酸钙、促进剂、防老剂等;开炼 、密炼岗位粉尘几乎包括了上述各类成分。岳智勇对北京化工集团公司属下几家橡胶制品企业作业现场粉尘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到的2 7 0个粉尘样本多以混合尘形式存在, 单一成分的粉尘样本较少[ 2] 体来说 ,除了混合粉尘外,橡胶制品加工业的粉尘以矽尘,炭黑和滑石粉居多,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也较大。
我国中小型橡胶企业一般采用人工开包、配合、投料,劳动条件也较差,很多作业现场可以看到, 车间物料无序堆放 ,积尘清扫困难,设备上和地上积尘清扫不及时,易造成二次扬尘;设备老化,密封性能不佳;通风除尘设备不配套或安装不合理;违章操作,擅自拆掉密封挡尘板: 这都是造成粉尘浓度超标的原因。很多橡胶加工厂空气中含尘浓度高达 4 0 0 m S/m[ 3] 斌对广州市化工、橡胶行业 4 2个厂企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调查与分析中发现,所测的2 4 2个测尘点中,超标点 6 5个,点超标率为2 6.8 6 % ( 其 中 I级 危 害 占 7 5 . 3 8 %,I I级 危 害 占 1 5.3 8 %,Ⅲ级危害占7.6 9 %,I V 级危害占 1 . 5 4 %[ 4])。从不同种类生产性粉尘的超标及其危害程度来看,对人体危害性越大的粉尘,超标率越高,其危害级别也较大。如矽尘作业点超标率为7 4.3 6 % ( 其中Ⅱ、Ⅲ级危害占4 8 .2 8 %) ,石棉尘作业点超标率为5 0 %( 其中Ⅱ、Ⅲ级危害占1 0 0 %) , 滑石尘作业点超标率为3 9 .1 3 %( 其中 Ⅱ、Ⅲ级危害性占2 9 .6 3 %) ,铸造尘作业点超标率为 3 5 . 2 9 %( 其中Ⅱ、Ⅲ级危害占6 6 .6 7 %) 。李文勇等对某橡胶制品加工厂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也发现,该厂生产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各测点粉尘浓度为 1 8 .9—4 2 .3 m s/ m,平均30.2 m s/ m。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时间加权平均浓 度( T WA) 3 m s/ m 的6 .0—1 2 .6倍。粉尘分散度 5 m以下占 8 3 .8 % ~ 9 2 .7 %。粉尘中游离S i O 2含量 7 .6 % 一9.5 %,平均 8 .5 %。由此可见 ,橡胶制品加工业的粉尘超标情况极为严重。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比较大,不仅对上呼吸道有影响,且能引起矽肺、炭黑尘肺、 滑石尘肺等疾病,已成为危害工人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 ,还能与其他有害因素联合作用危害人体,例如由于粉尘粒径小 ,在空气中能长期滞留,吸附空气中水蒸汽和各种有害气体而形成烟尘、飘尘,它们含有多种重金属及其氧 化物,在其氧化作用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转化为相应的酸。这些飘尘会引起呼吸道和肺部疾病。再例如 , 粉尘联合吸烟这一危害因素将会大大提高肺癌的发病率[ 6]
1.2毒物
橡胶厂许多工序工人都接触溶剂,主要有汽油、苯、甲苯、 二甲苯、 醋酸乙酯和氯苯( 某些品牌粘合剂) 等,在半成品或成品干燥过程中产生溶剂挥发气而使工人受到伤害。橡胶制品生产车间空气中溶剂的控制标准(m s/ m) :苯和甲苯 < 4 0 、二 甲苯 <1 0 0 、 汽油 <3 5 0 。另外, 许多配合剂含铅、 铬、镍 、砷等重金属 ,以及毒性尚未完全清楚的炼胶、 硫化、 塑化的烟气等,均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害。
1.3 噪声
橡胶加工过程中,由于机械摩擦、振动、撞击所 产生的噪声, 使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中操作的工人身体健康受到影响,例如导致耳聋、高血压、中枢神经受损等。按照国家标准G B J 8 7— 8 5 《 工业企业厂区各类地点噪声标准》规定,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 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 8 h ) 噪声限制值 <9 0 d B 。经过实测, 橡胶厂多数工段在 8 0 d B上下, 少数工段则超过9 0 d B[ 7]。另外,橡胶加工生产过程中诸如高温、振动、微波、 X 线和射线等,也是不容忽视的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