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一行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极为重要,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化工行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项让位于现场安全管理的“兼职”工作。
大多数化工企业的生产环境都比较恶劣,一线工人接触酮、噪音、粉尘、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机会较多,防治神经衰弱和其它慢性职业病就显得非常重要。
据了解,2005年以来,某化工企业有多名一线职工因为健康原因过早离世。28岁的女工王红丽每天都要与甲醛、酮等化学药剂接触,正当花样年华时却英年早逝。专家在调查其死因时发现,她的同事大都患有轻度神经性耳聋、鼻炎、支气管炎等疾病,有的甚至听力下降、嗅觉下降,且患病人数近年有所增加。此外,腰肌劳损、颈椎病、胃病、前列腺炎、妇科疾病等逐渐成为该行业近年的多发“职业病”。
目前,大型石化企业推行一把手负责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企业都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建立了全面的石化企业卫生管理规定,提高了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学性。
由于国家监管机制尚未成熟,职业卫生监管不到位,在许多中小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则漏洞较多。
目前,我国职业卫生监管协同机制尚未形成。据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对2008年江苏、四川、贵州、湖北等地359家化工企业职业卫生现状所作的调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由部门兼职的占34.48%,由行政办公室兼职的占32.95%,无管理部门的占28.74%,仅5家企业有专职的职业卫生部门,约占2%。
调查还发现,很多企业将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误以为是职业卫生作业场所检测,因此布点普遍不符合要求,检测的项目也遗漏较多,甚至包括一些剧毒品,如果年使用量与储存量达不到重大危险源的标准,也就不测定。
目前,现场安全管理与职业卫生管理有相互交叠和重复的内容,突发事件往往因安全监管而得到防控,就被误认为只要抓好了现场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管理也就不会有问题。这样一来,不少一线员工的长期慢性健康损害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员工劳动过程中应有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保障。
为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笔者认为,要逐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健全机构,理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对地方和基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给予指导和支持;二是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针对石油和化工等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要重点监督检查,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事故追究责任制;定期开展培训,推进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
另外,企业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依法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并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要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积极创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努力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体系,促进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