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中毒一般分为哪几种类型?
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根据我国《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的规定,职业中毒共分为铅及其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等共56种。根据接触毒物时间长短,发病缓急,职业中毒可分为以下三型:①急性中毒:毒物短时间内或一次大量进入人体而引起的中毒。这类中毒一般因有毒有害气体大量泄漏等事故引起。②慢性中毒:毒物长期过量接触人体而引起的中毒。这类中毒是由于毒物在人体内蓄积所致。③亚急性中毒:介于急、慢性之间的中毒。在较短时间内有较大剂量毒物进入人体所致。
2.生产性毒物如何划分?
生产性毒物,是指在生产中对人体有害的毒物。其种类很多,按化学成分可分为金属、类金属、非金属、高分子化合物等;按物理状态又可分为固态、液态、气态;按毒作用则可分为刺激性、腐蚀性、窒息性、神经性、溶血性,以及致畸、致癌、致突变性等。通常分为以下几类:①金属及类金属类,如铅、汞、锰、镉、铍、铬、镍、铝、砷、磷、硫、硒等。②刺激性和窒息性类,如氯、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氰化氢、硫化氢等。③有机溶剂类,如苯、甲苯、汽油、四氯化碳等。④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类,如苯胺、三硝基甲苯等。⑤高分子化合物类,如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黏合剂、离子交换树脂等。⑥农药类,如杀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灭鼠剂等。
3.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国家对预防职业中毒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规标准,作为用人单位的各级领导及生产经营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予以落实。此外,还必须采取以下综合性预防措施,如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尽可能使用低毒乃至无毒物代替高毒和有毒物质;以先进的无职业危害的生产工艺代替落后的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工艺,通风排毒,合理布局,以尽可能降低生产中毒物的浓度;加强生产者个人的劳动防护;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体检等。
4.什么是职业性肿瘤?
职业性肿瘤是指劳动者由于职业性接触致癌因素而引起的肿瘤。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公布的致癌性化学品有:4—氨基联苯、联苯胺、?茁—萘胺,可致膀胱癌;砷和砷化合物,可致肺癌、皮肤癌;苯、环氧乙烷,可致白血病;石棉、铍及铍化合物、二氯甲醚和氯甲甲醚、镉及镉化合物、强硫酸烟雾、含石棉样纤维的滑石粉、纯石英粉和方石英粉,可致肺癌;六价铬化合物、镍化合物,可致鼻腔癌和肺癌;煤焦油沥青,可致皮肤癌、肺癌、膀胱癌;矿油、页岩油,可致皮肤癌;芥子气,可致喉癌和肺癌;氯乙烯,可致肝癌、肺癌;木尘,可致鼻腔癌。我国政府根据国情将8种职业性肿瘤列入法定职业病目录中,它们是: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5.职业性肿瘤如何防治?
职业性肿瘤的临床表现与一般肿瘤基本相同,只是在确诊肿瘤后再作病因诊断,以确定同职业的关系。对职业性肿瘤的治疗原则也同一般肿瘤,但应对接触职业致癌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争取对肿瘤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早脱离接触致癌物的作业,对患者愈后有好处。加强对职业致癌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对预防职业性肿瘤至关重要。首先,改革生产工艺技术,尽可能采用代用品来替代致癌物;第二,加强对致癌因素的严密监控与管理,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第三,对接触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监护,筛检高危人群。
6.如何预防物理因素职业病危害?
物理因素如在正常限度范围内,对人体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超过了正常的限度范围,加之其对人体作用强度高、作用剂量大、作用时间长,则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例如高温、高湿、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等,超过了正常的限度范围,会分别导致作业人员罹患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噪声聋、手臂振动病。预防噪声聋、手臂振动病的关键,一是通过各种措施将其危害控制在适宜范围内;二是当技术措施和个体防护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则要减少接触时间;三是要进行个体防护。对异常气温、气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则应通过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严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操作规程,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等综合性措施加以预防。
7.什么是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生物是指自然界中具有生命的物体,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三大类。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生物因素危害而导致的职业病。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该类疾病共计有以下3种:①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炭疽。作业人员因接触患有炭疽病的牛、马、羊、骆驼等食草动物,或因接触受炭疽病传染的病畜皮毛、产品而罹患。②由蜱传播的森林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森林脑炎,又称之为蜱传脑炎。传播途径是通过蜱对染病动物叮咬吸血后再叮咬其他动物和人时造成疾病的传播。凡是进入该林区疫区的作业人员都易受感染,病毒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③因感染布氏杆菌而引发的传染病布氏杆菌病。布氏杆菌病主要发生于畜牧区,传染源是染上布氏杆菌的以羊、牛为主的病畜。传播途径主要是因接触了含有大量布氏杆菌的病畜流产的死胎、羊水、胎盘及阴道分泌物,皮肤受到污染而感染。病畜的肌肉、内脏、乳汁也含有大量病菌,人如果食用,则可通过消化道而感染。如吸入染菌尘土亦可通过呼吸道、眼结膜受染。土壤、水源受到污染亦可致人受到感染。该病流行的特征表现在人员被感染与否,取决于人员同病畜及其产品接触的机会多少。
8.什么是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生产劳动中以化学、物理、生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为发病的主要原因,而引起的皮肤及其毛囊等附属器官的疾病。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该类疾病共有以下8种: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在生产劳动中能引起职业性皮肤病的主要原因被归纳为三大类:①化学性原因。这是引起职业性皮肤病的主要原因,占职业性皮肤病的90%以上。根据化学物的作用机制,可将其分为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物三种。原发性刺激物的特点是接触这类化合物的时间、浓度、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后,所接触的局部皮肤就会有炎症反应。常见的原发性刺激物有:酸类、碱类、金属及其盐类、溶剂类,以及其他类如苯甲酰氯、硫酸二甲酯、甲酚、敌敌畏等。致敏物的特点是皮肤第一次接触这类化合物时并不起反应,而以后再接触时却引起炎症反应。生产中常见的致敏物有:染料、颜料及其中间物;显影剂类;橡胶制品的促进剂和防老剂;天然树脂及合成树脂;以及松节油、抗生素类、磺胺类、氯丙嗪、甲醛等。光敏物是指能引起皮肤光敏反应的化合物。光敏反应是指某些化合物与皮肤接触并无反应,但经过特定波长的光线照射后,则可引起皮肤的炎症反应。常见的光敏物主要有:煤焦油、焦油沥青、蒽、菲、蒽醌基染料、吖啶、补骨脂素类、酚类化合物、卤代柳酰苯胺等。②物理性原因。由其引起的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病率较低,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和化合物共同作用而致皮肤病。具体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机械作用如反复或持续的机械摩擦和压迫引起局部皮肤发生胼胝;石棉或玻璃纤维刺入皮肤刺激皮肤生成疣状物等。温湿作用如高温辐射能引起皮肤火激红斑或色素沉着;手长期在热水中工作,会引起手部皮肤浸渍、皮炎和糜烂等。长时间在日光下暴晒劳动,皮肤可出现晒斑和炎症;电焊可引起电光性皮炎;紫外线可引起急性皮炎等。放射线可引起急、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③生物性原因。生物性原因可分为植物和动物两类原因。植物如漆树、野葛、荨麻等能致皮肤炎症反应;茴香、柠檬、芸香、无花果等能引发皮肤光敏性皮炎。动物如螨类可引起螨虫皮炎,禽畜血吸虫尾蚴可致稻田皮炎,炭疽杆菌所致皮肤炭疽病;海蜇、水母等刺胞动物引起的刺胞皮炎等。预防职业性皮肤病的关键,一是隔断化合物接触污染皮肤;二是采取综合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