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职业安全健康已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加强北京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充分保护劳动力人群健康,既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迫切需要。
夯实基础
自2006年7月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正式由市卫生局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了职业卫生工作对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推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以职业病危害普查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按照“完善机构、构建机制、健全法规、摸清底数”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职业卫生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一、积极做好职能划转,落实机构编制;为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我局就职能划转、组建区县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的问题,两次向有关区县政府发出建议函,主动求得了区县政府的关注、重视与支持。到目前为止,已有16个区县顺利完成职能划转,增设了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专门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
二、构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职业卫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环节多、对象广、因素复杂。安监、卫生和劳动部门作为政府监管主体,分别从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劳动用工行为三个方面对用人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共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与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借鉴有关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经验和成果,开拓创新,探索新的监管机制和工作模式,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目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和市企业联合会建立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各区县也正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通过经常性的沟通协调,切实把职业卫生监管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三、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目前,我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及职业卫生国家级行业标准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大多立足于作业场所,规范相应主体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安全监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有权适用相关规范,确保相应权利义务得到落实。与此同时,我们还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加紧制定了《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申报管理办法》、《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促进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5周年,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我局组织召开了普查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十几家新闻媒体对普查进行了报道;会同卫生、劳动等部门两次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宣传普查工作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折页4万张,普查宣传招贴画6万张,法规汇编3万本,创造良好的普查宣传环境;在《北京日报》举办专版,发布普查公告,宣传职业卫生知识。
扎实推进
职能划转后,如何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我们始终考虑的问题。通过现状调研,我们发现全市职业病危害形势还相当严峻,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基础工作薄弱,职业病危害总体底数不清。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全市仅有3000多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还没有依法申报,没有纳入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面对严峻的形势,迫切需要我们开展大量的基础工作,摸清全市职业病危害的“家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职业病危害普查就是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的一项基础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普查工作的有序推进。为了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对普查安排、范围、方法和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将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普查试点、全市普查和普查总结四个阶段。特别是在普查范围上,我们将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的矿山、化工、建筑、皮革、印刷、制药等12个行业作为普查的重点,使普查范围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普查人员业务素质。结合普查工作,我局共组织了8期培训班,每期2天,对18个区县及北京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的700多名普查人员进行脱产培训。我们编写了专门的培训教材,重点介绍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和普查工作方法,针对性、实用性强,受到了基层普查人员的欢迎;编写了《职业卫生法规汇编》,收录了常用的法律法规,有力地指导了基层的普查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还安排了3场职业卫生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三是加强考核,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为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的组织领导、具体方法、考核内容以及评分标准、评比表彰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对各区县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考核、评比和表彰,有效地调动了区县普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了普查各项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四是普查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普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普查,不但督促企业如实、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普查信息,还使用人单位认识到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凡参加普查的用人单位均视同申报,对在普查中,发现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不配合普查工作,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坚决采取予以处罚,有力推动了申报工作在全市有序开展。
勇于探索
我们的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就全国而言,职业卫生工作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目前还有十个省市未完成职能划转,有关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措施尚不完备;就北京市而言,目前的主要问题是职业卫生监管干部缺乏实践经验,业务不熟悉,还难以得心应手地开展工作,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地研究问题、摸索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在掌握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逐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并将执法和监管干部培训结合起来,通过执法锻炼队伍,提高监管干部业务素质,为明年开展全面执法积累经验,打下基础。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先进企业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在中小企业树立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样板,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发挥职业卫生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有关部门信息沟通。通过创办《北京职业卫生》,及时反映、交流工作经验,为有关部门提供职业卫生工作信息交流平台,为区县提供基层服务窗口。
总之,我们要以服务为宗旨,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以执法为手段,带动基层监督执法工作;以评选为载体,促进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逐步形成“以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为中心,以宣教培训和协调联合为两翼,以基础工作为保证,以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为目标”的北京市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