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中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
2.降低毒物浓度。
(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有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
(2)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方仅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3)建筑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物逸散的作业,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
3.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可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
4.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
5.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6.健康监护与环境监测。
(1)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心脏病、高血压、过敏性皮炎或有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对健康受损的工人及时处理。
(2)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
(3)在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当桩井深度超过5米时,每天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下井,否则,应先采取井下换气措施,符合要求后才能下井。
(4)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防水作业施工,操作人员与监护人员定好联络信号,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
2.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