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学校总务主任,值班教师。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学校总务主任。3、值班教师。
三、处置措施
1、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对到校的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学校。
2、全体教职工应该加强课间教学区域的巡视工作,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做到防微杜渐。
3、凡本校教职工的亲属等到校,都履行登记手续。
4、禁止教职工及其家属将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带到学校内。
5、教职工负责直接亲属或其它外来人的安全,一旦出现事故概由直接责任教职工负责。
6、出现外来人员肇事时,教职工应尽可能地稳住肇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地确保师生和自己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学校校长或行政值周教师。
7、校长或行政值周教师、其它教师根据情况机智、冷静、果断处置或拨打110报警。
8、事发后,学校领导应注意稳定教师和学生的情绪,防止造成大面积恐慌。
9、学校领导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10、在警方到达后,学校行政和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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