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邓家冲采石场
乙方:
工程项目:矿石开采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规定,部门在承包工程合同的基础上,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同遵守的协议。
一、乙方的管理和责任
1、乙方为承包工程的责任方,对所有承揽的作业项目的生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3、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严禁违章操作,杜绝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矿石开采作业期间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制度,杜绝发生火灾、触电、爆破、车辆、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一切事故。
5、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名单上报甲方),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事故隐患,督促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文明施工。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安全台帐及事故报告制度、编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四不伤害”防范措施。
7、乙方所录用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部门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10、生产现场的管理
a、乙方必须提供给作业人员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b、乙方在矿石开采时,应具备良好的作业工具,在危险的区域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要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c、乙方的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是否有缺陷。
d、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开采现场的边坡、平台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浮石、险土,以免在开采作业时由于坍塌、落石等引发安全事故。
e、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场地的整洁有序及安全通道的畅通,及时收回边角料、废土、杂物等,不得在开采现场放置、堆放其它与生产无关的物件。
f、乙方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严禁在开采现场大小便。
g、生产作业区及生活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h、严禁夜间、雨雪天进行开采作业,下班后必须将大型设备撤离开采区域。
i、乙方必须在作业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区域拉警戒带,平台边缘2米内严禁站人。
j、禁止人员在边坡脚下、平台底部避雨和乘凉。
k.现场安全员应按照甲方安全科的要求每天做到时刻检查巡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工程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科报告。安全员在工人上班前先到先检,下班后做到先检后下。
l.爆破作业由甲方统一管理,爆破必须提前一天经过甲方审批;严禁私自购买、领用、使用民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