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求职期间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生求职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1992]7号文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文件和《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0]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学生求职期间,因学生本人违反校规校纪、安全规定和相关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或学生本人在校外因自身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和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的他人伤害或国家经济损失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三条 对违反求职期间安全规定的学生,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开除学籍并追究法律责任。
??????? 二、学生求职期间相关安全规定
??????? 第四条 学生求职期间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毕业生就业政策,要善于甄别就业信息真伪,重视对招聘单位的了解和调查,谨防虚假广告、职场陷阱,避免陷入传销组织或非法中介组织遭受不法侵害。不得参与各种非法“传销”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其它危险性工作。
??????? 第五条 学生求职应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就业,理性就业,文明就业,安全就业。要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后不得随意违约。
??????? 第六条 学生外出求职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外出求职者应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外出求职请假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核同意,学院团委加注意见,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交学院团学办公室备案。
??????? 第七条 学生外出求职请假一个月以上者,须附家长证明材料(包括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家长联系方式及对学生提出请假外出的意见)。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到团学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延长请假时间,须在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
??????? 第八条 学生外出求职期间须随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家长和同学保持联系,报告自己的行程及进展。尽量结伴而行,避免独来独往,相互关照,相互帮助。凡在外地更换联系方式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 第九条 学生求职期间,禁止在校内外住所的任何部位焚烧垃圾和废物,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源,禁止存放和使用煤气、酒精、石油气炉、电炉子、酒精炉、煤气炉、汽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电水壶和电热杯等电器。如使用室内电器进行照明或手机充电时,在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前提下,避免电线接触高温物体,要保持电器周围干爽;避免湿手触摸插座或开关以防触电;当插头发热或有烤焦迹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有故障,切勿自行修理,应联系电工或维修中心人员修理。合理用电时,须在限定负荷内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