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目标:
1、全年安全目标:“零”死亡,“零”重伤,轻伤不超过16人次。
2、无重大机电顶板事故。
3、无瓦斯煤尘事故。
4、无提升运输事故。
5、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国标”一级。
6、所辖范围环境、质量“达标”、事故为“零”。
二、信息处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井下安全信息处理工作,监督本矿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负责。
2、对安全监控中心和安全检查科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上报,并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指令,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指令要明确:处置部门、负责人、时限、标准等),同时提交督查落实科、督办落实。
3、配合主任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并且监督全矿的安全信息工作。
4、组织并参加每日一次的安全生产调度会。
5、协助主任负责审批、把关,对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统一指挥协调。
三、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所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标准。
⑴、坚持“以风定产”,以“瓦斯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⑵、每一掘进头淘汰11KW及其以下风机,不得穿裤衩,多头供风。
⑶、采掘工作不得采用采空区通风。
⑷、必须建立井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及各作业地点和转载点喷雾洒水。
⑸、严格执行防灭火及火区管理制度。
⑹、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⑺、停风、停电严格执行撤人制度,严禁生产。
⑻、尾巷、密闭、抽放管路,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实行“三断”。
2、现场管理。
⑴、严格掌握生产动态,严格按三大规程操作或作业,严格掌握正常采掘关系和开采程序。
⑵、负责掌好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工作。
⑶、发现问题严肃组织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作出处理决定。如果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⑷、负责掌握生产中发生的灾害事故并通知有关领导及时调动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组织抢救工作。
⑸、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⑹、现场管理严格按照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标准执行。
⑺、遇到重大冒顶征兆、瓦斯超限和重大隐患时,严禁组织生产。
3、机电设备管理。
⑴、采掘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应正常使用。
⑵、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达到[90510标准]。
⑶、掘进工作面两闭锁不完善,严禁生产。
⑷、提人罐笼、钢丝绳受损严禁生产。
四、安全考核
1、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10%;发生一起一人特重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12%,超控制指标发生一起一人轻伤事故,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处罚工资总额的8%。
2、信息处理科科长擅自离岗,私自外出,发现一次罚款5佰元。下井次数比规定的少一次罚本人2佰元。
3、对重大隐患处理不及时,经有关部门屡查屡不改的,发现一条,对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罚款2仟~5仟元。
4、对安全报表不及时上报或上报不属实的,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5百-1仟元。
5、每月三次安全大检查绩效考核和质量标准化考核与工资挂钩当月兑现。
6、不执行“五人联锁”安全责任制,发现一次罚该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1仟元。
7、兑现时间:轻重伤指标,2012年12月20日后兑现,并且严格执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其它安全考核当月兑现。
五、绩效考核:
1、信息处理科科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5天。
2、信息处理科科长每月查隐患条数不少于21条,谁检查,谁负责落实。
3、信息处理科科长每月查“三违”不少于15人次。
4、所辖范围质量标准化考核:2012年1月份目标分值采煤90分;每月按0.25分增加,12月份目标分值为:采煤93分。
5、按绩效考核制度当月兑现。
六、事故处罚
1、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
2、凡在年内前100天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免职。
3、每月凡发生一起骨折轻伤事故,队长处罚现款1万元,跟班队长5000元;所涉及科室科长处罚现款5000元。
4、每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分责任扣除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年薪工资的20%。
5、凡发生两起死亡事故(1次1人)和一起两人死亡事故,分责任扣除所辖范围内相关责任人年薪工资的50%,对责任队长给予重处或撤职处分。
6、兑现时间:当月兑现。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更好的保障与维护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全面实现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及本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控制指标,特制定2012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签字):
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督查落实科科长(签字):
有效期限:
二0一二年元月一日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