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矿持续、高效、稳定的健康发展,狠抓安全重点,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为此,通风科科长与钻机工签订单如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全年实现安全上无轻、重伤以上事故。
2、完成公司和煤矿下达的防突、防治水、地质探钻任务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
(2)钻机工必须经教育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
(3)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不安全行为。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坚持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待清楚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等。
(6)负责钻机的停、开和日常维护管理。
(7)严格按照设计和措施施工;熟知突出预兆;严禁瓦斯超限施工作业。
(8)必须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并对施工地点顶帮进行敲帮问顶,找净悬煤、矸。
(9)钻机各部件要齐全,电机必须防爆,电压应与电源相符,电缆无漏电现象,钻杆、钻具等应无损坏现象。
(10)严格按设计要求施钻、封孔。
(11)施工时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向区队值班人员详细汇报,必要时应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三、奖惩考核:
1、矿实现安全生产年,按公司和煤矿规定奖励。
2、出现不安全事故,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理。
3、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追查。
4、奖金由通风科科长进行考核,罚金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通风科科长: 目标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