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凤凰岛生态文化苑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地点:郑州市郑密路凤凰岛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 方(现场作业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劳资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订立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有关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情况及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 对乙方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方式,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现象制定措施予以制止,对屡教不改者给予处罚。
二、 乙方职责:
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各项指令,做到按章操作,遵纪守法。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 甲方的设备、设施、机械、脚手架等,乙方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如乙方违规操作使用,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不在易燃易爆场所点明火、吸烟,禁止私接电线,禁止擅自玩弄机电设备,禁止在高空及各种洞口抛物。要做好成品保护,发现损坏各种物品及成品,除照常赔偿外,还要处以罚款100元/次。
4、 因违章对他人(包括甲方人员)造成伤害,乙方负全部责任,不接受甲方管理教育再次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乙方在工地内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责任事故、意外事故、非自身作业范围事故等)责任自负并承担全部费用。
5、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禁止穿高跟鞋、拖鞋,禁止私烧电炉,施工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禁止酒后上岗,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乙方家属到工地探亲,乙方应对家属的安全负责,严禁其在施工区玩耍,造成意外,一起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工地禁止打架斗殴,不把他人或工地的财物占为己有或盗卖。工地严禁赌博、酗酒、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如违法治安管理规定,乙方应接受罚款500-1000元,造成损失和伤害均由乙方或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现场发现有偷盗行为,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轻者罚款1000-2000元/次。
甲 方:河南省园林有限公司 乙 方(签名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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