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教师的身体健康,提高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就教师上下班的交通安全与教师签订本责任书。
1、学校所有教师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
2、教师上下班不允许驾车、骑摩托车或电动车,尽量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班。
3、如若不听劝阻,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有证件不得漏检。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5公里以下。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且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离校路途较远者,应尽量在每周日下午提前到校,避免因匆忙着急而出现事故。
5、因公出差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6、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校,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学校建议教师周内不要回家,在学校宿舍住宿,学校免费提供食宿。放学待处理完事务、半小时后离校。如不听建议,在回家或来校途中发生任何事情与学校无关。
8、如未能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责任自负。
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教师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小学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