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工业“三合一”,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者仓库内。二是商业“三合一”,主要分布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人员大多留宿。三是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四是区域性“三合一”场所,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种“三合一”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也日益突显,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仅2007年10月,全国就发生两起“三合一”建筑恶性火灾事故。例如,10月21日,福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铺街道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37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经调查,该作坊为“三合一”建筑,共六层,每层180平方米,一层为过道和堆放原料场所,二至三层为生产车间,四至六层为员工宿舍,火灾发生在一层。10月23日,苏州市吴江横扇镇大桥路45号一经营羊毛衫门面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起火时,二楼共住有11人,4人当场窒息死亡,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3人逃生。面对如此严峻的“三合一”建筑火灾形势,认真分析“三合一”建筑的火灾隐患和形成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建立“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三合一”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数是违法建筑,建筑物设计不规范,结构不合理。很多“三合一”建筑根本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从头到脚就是违法的产物。建筑耐火等级低,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还有的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建筑疏散逃生条件差,疏散楼梯被封堵,单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缺乏,消防水源缺乏,灭火器材配备不足,住宿、仓储、生产等不同用途的房间之间没有防火分隔。火灾荷载大,可燃、易燃物品多等等问题触目惊心,火灾隐患随处可见,抗御火灾能力非常差。
2、产权不明,责任不清。很多“三合一”建筑都存在多家使用、多家法人的现象,这势必造成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就表现在各使用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事,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乱。
3、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管理混乱。“三合一”建筑的业主大都管理水平较低,自身素质较差,一味注重生产经营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企业内根本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同时,从业人员也大多是农民工等外来流动务工人员,未经消防培训教育,消防意识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成功逃生自救。
二、“三合一”建筑的成因
“三合一”建筑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1、传统产业发展的产物
在传统产业集中的一些地区,有大量从家庭作坊脱颖而出的规模企业,但也有相当大数量的家庭作坊,由于没有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只有依靠简单工艺和粗加工获得利润,没有能力建造生产用房,只有雇佣廉价劳动力,将生产、食宿场所设置在简易建筑或居民住宅内,这就导致了“三合一”建筑大量出现。
2、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三合一”建筑的经营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舍不得安全投入,有的甚至不顾员工安危,违章作业,“带险经营”。加之大多数从业人员是农民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得、不善于维护自身权益,甚至为了挣钱而忽视自己的安全。
3、管理职能部门缺少协调,没有形成管理合力
有关部门缺少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对“三合一”建筑的源头管理不力,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而形成的“三合一”建筑缺少有效监管,对“三合一”建筑的安全隐患查处力度不大,致使不少场所失控漏管,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