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灾统计是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的调查、统计、分析、上报的过程,它是国家赋予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光荣职责,火灾损失额大小是衡量火灾严重性的重要标志。作为公安消防部门,应该按照《消防法》《统计法》《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以及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坚决制止在火灾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搞好火灾统计,并将统计数据作为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切实搞好火灾统计,笔者就目前火灾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采取针对性的对策,作一些探讨,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
??? 一、当前火灾统计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 1、火灾统计不实,人为漏报瞒报。在一些地方,由于受“火灾多就是工作不力”的影响。有的受上级机关提出的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的影响。有的领导怕发生火灾对单位影响,有火不报。有的地方发生重特大火灾,领导怕影响“政绩”,怕丢“乌纱帽”,为逃避行政和法律上的追究,对火灾统计行政干预。有的农村火灾,群众也不知道报公安部门,有的认为火灾不大,嫌报案麻烦。还有,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比比皆是,对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统计也受影响。由于以上多种原因,所以现在火灾统计不实,有的人为漏报瞒报也是不争的事实,并成为火灾统计工作中的一大顽症。
??? 2、部分地区仍以“四大指标”论成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我们消防部队内部一般不以火灾“四大指标”论英雄,所以在搞火灾统计的时候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上放得开,能够比较客观地实事求是地把发生的所有火灾统计上报。近几年一些地方将火灾“四大指标”列入地方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当分解指标时,也有加码现象;当火灾统计数据有影响地方政府、部门工作政绩时,地方一些领导可能对火灾统计工作进行不恰当的行政干预。作为消防业务部门,有时为了“服从地方领导”,搞好部队与地方上的关系,只好对一些火灾作不实事求是的统计。
??? 3、统计网络尚未健全,公安派出所统计人员不落实。从消防机关内部来讲,火灾统计网络基本健全,作为县(市)消防部门来讲,虽然不可能有专职的,一般有一个消防干部兼任。但作为公安派出所来讲,公安派出所是火灾统计的“源头”,他们站在火灾统计的最前线,公安派出所火灾统计上报对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统计上报至关重要,也是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统计的基础工作,可有的公安派出所由于人少事多,没有落实专人按《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火灾统计上报工作,出现派出所火灾统计上报不落实的问题。
??? 4、部分统计人员工作责任性不强,工作不够主动。有的火灾统计人员对火灾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火灾统计工作马马虎虎,不能按规定要求填报,甚至填写中出现差错。还有的统计人员业务不懂又不认真学习,对有些东西不明白也不问,该调查不调查,该研究的不研究,填的报表不能坚持实事求是,凭想当然办事。甚至有的火灾统计人员在没有实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完全凭主观想象在哪儿填写,这样填写的《火灾报告表》有什么意义呢?还有的时间观念不强,上报时间有拖拉现象。
??? 5、充分利用火灾信息不够。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搞出的火灾统计资料,内容极为丰富,火灾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统计分析,利用火灾信息对消防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透视和剖析,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确定工作重点,推动消防工作更好地开展。但我们发现有些消防部门,不大注意利用火灾信息开展有效的生动的防火宣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