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抓好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做好本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局及公司的各项消防制度。
二、 消防安全工作要与生产同计划、同检查、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要下达书面防火安全措施。
三、 定期会同本项目保卫干部、防火员检查本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漏洞和火险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研究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报公司保卫部。
四、 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五、 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电话:119),并报告公司保卫部,同时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事故原因。
六、 临建支搭,应符合防火要求,支搭前应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支搭。
七、 严禁违反消防规定、野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