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选钛厂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二、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制定安全疏散设施配备计划,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
三、各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须周密计划,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组织全员学习、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上报消危办批准后实施。
四、各单位进行灭火和疏散演练时,应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五、演练单位要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六、各单位要按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点防火部位每年演练二次。
七、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八、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测试与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九、各单位要保障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损坏、停止使用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不得在楼梯、走廊、过道、栈桥(天桥)、出口等处安装栅栏、堆放杂物等障碍物。
十、在生产、工作等期间要将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开启使用,严禁上锁或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十一、职工要自觉维护各处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制止破坏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二、违反规定的,将按经济责任制考核。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