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0 范围
???????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人员、活动、设施和区域。
???????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 3.1 总经理确保在本厂范围内配置适当的消防设施。
??????? 3.2 EHS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 3.3 EHS工程师/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具体实施。
??????? 3.4 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此制度。
??????? 4.0工作内容及要求
??????? 4.1消防应急演练?
??????? 4.1.1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查公司义务消防队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同时检查灭火器的性能。
??????? 4.1.2在举行消防演习之前,应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联络各相关方,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光临指导工作。
??????? 4.1.3演习结束后需对演习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分析,制订今后的改进措施。
??????? 4.2人员
??????? 4.2.1总经理、EHS经理、EHS工程师、兼职安全员和所有员工均应经过本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其支持文件所有项目的培训并得到认可,以确保消防制度和应急准备全部到位且具有效作用。具体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依据《EHS委员会架构图》和《EHS委员会岗位职责》执行。
??????? 4.2.2本厂电气管理由专业电工具体实施,本厂所有电工均取得政府认可的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 4.2.3义务消防员应经过政府消防队的培训并得到认可,每年做好记录.
??????? 4.2.4急救员应参加过相应的培训且其资格在有效期内。
??????? 4.2.5只有经过化学品安全、电气接驳、电气接地及防火培训的人员才能从事可燃/易燃液体的抽取工作,所有人员均应了解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危害。
??????? 4.2.6如条件许可,公司将尽可能申请当地消防部门到公司进行全员的消防培训。
??????? 4.3基础安全设施
??????? 4.3.1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每月由EHS区域协调员进行检查, 如有损坏, 通知维修组处理并作效果确认,确保功效正常并保存记录。
??????? 4.3.2本厂生产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 4.3.3疏散撤离路线按紧急出口灯的方向,及消防器材和走火通道平面图。所有疏散路线都时刻保持畅通且宽度不少于1米。撤离路线不经过高危险区。在到达集合区的过程中,由保安人员维持疏散秩序和保护员工安全, 并设置必要的标识路障,引导外来车辆。
??????? 4.3.4每生产楼层或宿舍至少有两个出口,紧急出口应有清晰标识和应急灯,以保证在紧急事件时可见到标志。
??????? 4.3.5凡不通向紧急出口的门,包括部门之间互通的可能被误认为紧急出口的门 ,应有清晰标示“非紧急出口”字样,以避免员工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误入这些非紧急出口的门。
??????? 4.3.5所有出口的门都应朝外开启,要求不需任何特别的开门知识能顺着疏散方向向前推开。所有的出口均不上锁。特殊情况如卷闸门,则门内有人时随时保持开启状态。
??????? 4.3.6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 4.4厂务环境管理
??????? 4.4.1废弃垃圾存于阻燃容器内,并根据废弃物产生的速度,以不满不溢为原则,至少每天清理一次,以降低火灾隐患。
??????? 4.4.2易燃废弃物如油抹布、可燃的工业碎屑、及其它碎料存于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以不满不溢为原则, 定期清理并运离作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