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使工人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保障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开展以班组、施工作业队为单位的安全活动,每班组上班前均要组织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十分钟,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个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班前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施工作业队的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具体规定为:
1、项目部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2、科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3、作业队领导每次必须参加。
4、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活动。
5、项目部领导参加活动时间由项目部安全办安排。
6、认真执行《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回执单》制度。
第六条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