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强,涉及面广。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二、机构设置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工作最高行政机构。
2、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公司各相关职能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安全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任安全委员会常务主任,总经理助理任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各相关职能负责人为委员及列席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
3、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4、安委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领导决策机构,通过各职能部门对公司的安全健康环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5、公司根据各部门实际,建立公司及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健康环境责任网络图。
三、职责
1、安委会的职责:
1.1在省市区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1.2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1.3研究、决策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听取安全部门执行安全健康环保职能情况的汇报。
1.4审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方案,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部门领导的处理意见。
1.5组织部署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企业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领导承诺、方针和战略目标。
1.6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1.7组织安委会委员参加公司事故调查和处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1.8组织、监督公司制定各种预案并进行演练。
1.9不断完善、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2.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2.2及时接收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文件,及时向安委会汇报,根据安委会决定,起草公司安委会的文件,并及时传达和落实;
2.3掌握公司安生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动态,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4汇总分析各部门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的安全隐患和建议,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2.5组织安委会成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检查问题和隐患,督促、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2.6筹备公司安委会例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并对决定的事项予以督办。
2.7认真做好安委会会议记录,完成和传达会议纪要。
2.8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各部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3.1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研究、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3.3听取本部门人员实施安全健康环保情况的汇报;
3.4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整改时间;
3.5组织部署本部门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