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5、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8、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工作时,不得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清理。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 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不得使用平刨机、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11、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12、电焊机一次侧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