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割,如盛装乙炔和氧气体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的易燃物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限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1 组织措施
1.1.1 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公司、项目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公司、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1.2 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1.1.3 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1.4 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1.2 管理措施
1.2.1 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2.2 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1.2.3 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好足够的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1.2.4 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1.2.5 焊割(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1.2.6 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1.2.7 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1.2.8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工具。
1.2.9 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阻燃型PVC塑料管保护,做到人离电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