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础开挖施工中,深基坑作业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1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1 本工程根据地勘报告所述土质情况,可采用无支护土方开挖,放坡系数为1:0.75,在土方开挖时,必须做好基坑围护工作。
1.2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3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1.5 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1.6 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7 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8 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9 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10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